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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增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汇报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201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公布的批准授权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名单,我校新增社会学、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地质学、力学、公共管理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体育、药学等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于2019年3月启动了新增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的制定工作,现组织相关专家对新增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进行研讨论证,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汇报程序与要求

    (一)时间地点:5月30日上午8点,校本部三办201室。 

    (二)汇报方式:汇报采用PPT形式,以学科为单位进行汇报。一级学科博士点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业学位点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

    (三)参会人员:二级单位、学科负责人及制定工作组成员(包括牵头制定单位成员以及参与制定单位成员)。

    (四)汇报基本要求详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

    各学科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修订稿经牵头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于2019年6月10前提交研究生院(学科涵盖的所有培养单位均须签字盖章)。

    培养方案纸质版提交培养办(3办307,电话:88876805),电子版发至(email:xierian@csu.edu.cn);学位授予标准纸质版提交学位办(3办401,电话:88876048),电子版发至(email:gzx@csu.edu.cn)。

    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是学校研究生培养的纲领性文件,制定工作意义重大,各学院须高度重视,高质量完成新增点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修制定工作。

    附件:新增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汇报基本要求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23日


附件:
附件1:附件:汇报基本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