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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促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规范管理,健全研究生培养管理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2018年相继出台了《中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18〕65号 )等3个文件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组织学习和尽快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的工作通知》。二级单位已经开展了有关工作或取得了较大进展,如积极开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广泛物色校外兼职指导教师人选,组织2017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专业实践训练。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专业实践与创新能力,现决定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与实施

二级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校外兼职指导教师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申报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18〕65号 )和《中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8〕61 号)有关规定要求和程序认真遴选。

二、申报流程与要求

(一)兼职导师

1.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解决所属专业领域实际问题和实践技术的能力,具有协同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2)在国家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国际知名外资企业、上市公司、行业协会、著名民营企业等单位在职工作,原则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我校专业学位类型(专业领域)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在兼职导师保证 65 岁以前全部完成所指导的研究生工作前提下,身体健康,年龄可适当放宽。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中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并向有关二级单位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或职务证明 【学历要求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不含各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各类培训班以及“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学历;职称证书要求人事部门评聘的,不含聘书类证明;职务及名称填写应规范,要求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注明相应的级别,如正厅、副厅、正处、副处等】。

3. 二级单位汇总材料并填写《中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信息表》(简称“《信息表》”,见附件2)。《信息表》与《申请表》及其附件材料的相关信息务必一致(以附件材料信息为准)。《申请表》及附件材料按照《信息表》的序号排序分别整理和装订。

4.《申请表》需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我校二级单位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信息表》需主管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二级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报送学校审批前,初审拟聘名单需在党政联席会议上获得通过,并要求有院务会会议纪要。

6.以上所有材料(含《申请表》纸质版、附件材料纸质版、《信息表》纸质版及其电子版、院务会纪要以及特殊情况报告)需一次性同时提交。

(二)联合培养基地

1.合作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有与专业学位相对应的行业特点,且在行业内居领先地位,与我校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或有意愿与我校开展产学研合作;

2)有一定数量的符合我校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聘任条件的人员;同时有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以保证培养基地日常运行;

3)相关设施与场所能满足研究生专业实践需要;能够提供合适的相关研发课题或实践岗位,且能保证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

4)具备研究生工作、生活、学习所需的基本条件;具有劳动保护和卫生保障条件,能保证研究生专业实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5)有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如实践管理制度、兼职导师管理制度、研究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能够保障专业实践教学质量。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合作双方分别具文的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申请报告(无模板),双方单位均需盖章;

2)申报表:二级单位与有关合作单位进行初步协商与沟通,达成建立联合培养基地的初步意向后,共同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表》(附件5,一式三份,合作单位与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均需签字盖章)。

3)协议书: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书》(附件6,一式四份)签订合作协议。注明:提交的协议合作单位需签字盖章(骑缝章),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基地负责人签字,但不盖章,经审批同意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盖章。

4)支撑材料:双方科研合作、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其它佐证材料。优先支持与我校已有合作基础,并有稳定的相关产学研合作(项目合作与联合培养)的基地单位。

5)汇总表: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7,一式一份),由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盖章后统一报送。

6)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发至xierian@csu.edu.cn。

三、材料报送

以上材料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提交,过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或未盖公章,即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材料退回。

四、联系方式

邓老师 88836997 lldeng@csu.edu.cn

谢老师 88876805 xierian@csu.edu.cn

    

附件1:中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2:中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

附件3:技术职称种类(仅供参考)

附件4:干部职称种类(仅供参考)

附件5:中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表

附件6:中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书

附件7:基地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27日


附件:
附件1:附件1:中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2:附件2:中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附件3:技术职称种类.docx
附件4:附件4:干部职称种类.docx
附件5:附件5:中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书.doc
附件6:附件6:中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书.pdf
附件7:附件7: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