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要求,现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由相关二级单位派人来三办403领取),请根据本单位已有学位授权点和拟新增学位授权点提出修改意见,并填写《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修改意见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修改意见汇总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于2016年11月24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发送wmd2008@csu.edu.cn,逾期不报送视为本单位无修改意见。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属于系统内工作材料,请勿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王明东 电话:88836558
附件1: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修改意见汇总表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