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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授权点学科、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附件2)及《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要求》(附件3),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坚持需求优先,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优先新增国家区域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学位授权。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应用型为主,重点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原则上不增列新的一级学科。
(2)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一般应申请新增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在下次学位授权审核结束后将不再保留二级学科。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学位授权点需满足相应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博士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见附件4)
(2)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我校现有的46个一级学科、21个专业学位类别牵头负责单位需认真组织填报《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该汇总表将作为现有学位授权点参加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材料之一。
三、基本程序
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的基本程序是:学校向省学位委员会报送材料;省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评议、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上报拟新增学位点推荐名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限额复审、审议批准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名单等,详见附件1、附件3。
四、工作要求
1. 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机构(含领导小组、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审核及申报工作。
2、拟新增学位点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成立本学位点申报工作机构(含相关单位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等),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3、各申报学位点应深入研究《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和《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认真讨论,科学论证,充分挖掘材料,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精炼,突出特色与水平。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如获得授权,以上简况表将作为该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参加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重要材料。
 
四、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14
二级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研究,提出拟申请增列的学位点名单
4.28
学校审定工作方案。
5.5  
学校召开申报工作部署会议。
5.19
新增学位点成立申报工作组织机构,认真完成对应的《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6-8),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一式15份)。
5.31
学校组织完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并反馈意见。
6.10
新增学位点修改申报材料、学位评定分委会审定新增学位点申报材料。
6.22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拟新增学位点名单。
7.31
学校向省学位委员会报送材料。

 
五、材料报送
联系人:王蓉
电话:88836558
材料报送:电子稿请以XXX新增学位点 (一级博点/一级硕点/专业学位) +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xuewei@csu.edu.cn
                    纸质稿报送至校本部三办403。
附件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
附件2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3 《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要求》
附件4 《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附件5 《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6 《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附件7 《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附件8 《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7年5月5日
 

附件:
附件1:新增学位点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