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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请各二级单位根据《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暂行规定》(中大研字[2001]13号)认真做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而自身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一律不能遴选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正在攻读博士学位者,原则上不能遴选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视学科情况从严控制。

2.目前在岗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含院士)为同一学科当然硕士生导师,不参加遴选,但应统计在册,列入汇总名单。

3.如果条件合适,允许跨学科、专业指导硕士研究生,但须经学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且最多不超过3个二级学科或2个一级学科。

4.本次遴选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可以从2011年开始招生。

5.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主安排审核时间,并于1215前将遴选结果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三办413)。联系人:庹春燕。联系电话:88836422()E-mail:tcy@mail.csu.edu.cn

 

6.材料报送要求:

1)新增导师的《中南大学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打印件一份;

2)《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打印件一份;

3)《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电子文档(EXCEL格式)。

4)汇总表内容要求规范填写,不允许有空白或漏填(包括博导);出生年月栏为六位数,如19547月,则为“195407;本次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须在备注栏注明为“新增”。

 

附件:1.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

     2.中南大学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附件:
附件1:附件1.xls
附件2: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