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请各二级单位根据《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暂行规定》(中大研字[2001]13号)认真做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而自身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一律不能遴选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正在攻读博士学位者,原则上不能遴选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视学科情况从严控制。
2.目前在岗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含院士)为同一学科当然硕士生导师,不参加遴选,但应统计在册,列入汇总名单。
3.如果条件合适,允许跨学科、专业指导硕士研究生,但须经学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且最多不超过3个二级学科或2个一级学科。
4.本次遴选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可以从2011年开始招生。
5.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主安排审核时间,并于12月15日前将遴选结果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三办413)。联系人:庹春燕。联系电话:88836422(办);E-mail:tcy@mail.csu.edu.cn
6.材料报送要求:
1)新增导师的《中南大学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打印件一份;
2)《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打印件一份;
3)《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电子文档(EXCEL格式)。
4)汇总表内容要求规范填写,不允许有空白或漏填(包括博导);出生年月栏为六位数,如1954年7月,则为“195407”;本次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须在备注栏注明为“新增”。
附件:1.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
2.中南大学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