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南大学研究生国际化课程的通知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学校决定大力引进高水平海外师资,开设研究生国际化课程,形成海外教师引进和研究生国际化教育协同发展新格局。
一、组织方式
研究生院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下简称国际处)统筹国际化课程的管理,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负责课程具体建设与实施。研究生院负责国际化课程规划、组织评审、教学过程监督等;国际处负责海外师资的聘用管理、签证管理、薪酬管理等有关事务;二级单位负责课程申报和建设、海外师资和课程负责人配备、课程教学活动具体实施等工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国际化课程必须是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优先考虑学科基础课程与专业核心课程。
2.课程建设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多元化思维方式、创新意识、国际学术视野与交流能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国际胜任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3.聘请的海外师资应为本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知名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原则上海外教师聘期为两年,聘期期满后经课程负责人申请,学校可予以续聘。
4.课程负责人应为该课程主讲人或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并具有合理的课程教学团队。课程实施期间,负责人应配合海外教师按照课程大纲及教学安排高质量地完成课堂教学、课程考核、教学资料归档等相关教学工作。
5.海外教师授课时长应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二分之一,授课周数不低于两周。海外教师不能完整上完一门课的,剩余课程由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完成。
6.海外教师可与本校导师合作指导研究生。
三、申报流程
提出申请。学科负责人统筹规划本学科国际化课程,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国际化课程立项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二级培养单位。
材料审核与提交。二级培养单位审核材料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汇总并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国际化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书》(一式两份)与《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
专家评审。研究生院与国际处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统一评审,根据当年预算总额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拟立项名单,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学校将对名单中的国际化课程进行正式立项实施。
发放聘书。国际处对受邀参加研究生国际化课程教学工作的海外教师统一发放聘书。
申报时间为:2019年12月15日-2020年2月14日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请打包发至31190140@csu.edu.cn。
四、工资待遇
学校报销海外教师来校的往返差旅费及在校期间的住宿费,对海外教师按其来校授课时间发放工资薪酬,具体标准参照《中南大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法(中大外字【2017】29号》(附件3)。此外,按相关规定将课程教学工作量绩效核算至课程负责人。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校本部三办307李老师 88836590;31190140@csu.edu.cn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