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查督导工作条例》(中大研字[2019]64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开展2020-2022学年研究生教育督查督导专家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督查督导专家的任职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熟悉党和国家研究生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制度;
(二)熟悉研究生教育规律,从事过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现代教育理念,了解现代教育技术,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
(三)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教师或管理干部;
(四)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为人正派,处事公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担当,团结协作;
(五)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督导工作。
二、各二级培养单位的拟聘任人数
符合条件的退休和在职专家都可聘任,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研究生类别和规模、培养过程的监管需求推荐拟聘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人,并要考虑专家的学科或专业方向覆盖面。
目前在聘期内的专家除本人要求退出外继续聘请,并一同上报。
三、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将拟聘任专家信息填写在附件中,汇总表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拍照,将照片及电子版一并于6月24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xltang@csu.edu.cn。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