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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中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8〕61号)等文件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中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现组织开展基地自查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自查对象

   中南大学所有已立项的基地(含省基地,名单请见附件1)。

   二、自查内容

   主要包括基地基本情况、兼职导师聘任情况、接收专业实践的研究生情况、运行管理情况、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所获成果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1、二级培养单位自查。各基地负责人须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自查情况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自查情况报告》),自查情况报告将作为后续学校检查的重要依据,请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材料由研究生教育干事汇总后统一提交,电子版发csulhh@csu.edu.cn纸质版提交至三办308202237日前完成

       2、学校检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检查工作组将对基地进行实地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教育行政部门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中将对相关学位授权点进行重点抽查,把基地运行管理情况纳入“双一流”建设监测。

   请各基地负责人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此次自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和学校检查情况将直接影响到基地建设,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861号),对制度不健全、管理缺失的基地学校将责令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或未能实质性开展工作的基地以及整改不力的基地,学校将撤销其资格并收回已授予的铭牌。

   已超过三年协议期限的基地,学校与依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和合作成效,可续签基地协议书,未续签协议书的基地自动终止。

   五、联系方式

   三办308李老师:88836590csulhh@csu.edu.cn

 

   附件:

       1.中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

       2.中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自查情况报告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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