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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单位:
现转发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工程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硕教指委秘[2017]9号)(详见网址http://www.meng.edu.cn),现将参加评选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
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评选范围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且目前在职工作。
已获得“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就读工程硕士研究生以来,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防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四、组织与实施
1. 请有关二级单位和导师严格按照《关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认真物色人选,并与工作单位联系、沟通,共同推荐,并负责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
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不接受纸质版)务必在4月3日前发至lldeng@csu.edu.cn,逾期不受理,学校统一上报。
 
附件:
通知电子版
附件一 关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办法
附件二 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
附件三 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信息汇总表
附件四 事迹介绍(模板)
附件五:已获得“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6日

附件:
附件1:通知电子版.pdf
附件2:附件一 关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办法.pdf
附件3:附件二 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doc
附件4:附件三 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5:附件四 事迹介绍(模板).docx
附件6:附件五:已获得“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