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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82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6年)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名额

(一)特等奖:金额为9.6万元/年,人数不超过5名;

(二)一等奖:金额为4.8万元/年,人数不超过30名。

三、申请条件

见《中南大学研究生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825号)。

四、评定程序

(一)97-10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生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术成果”栏,将在读期间内已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参与社会实践情况等录入相关栏目后(可多次申请校长奖学金,但已获批的校长奖学金申报材料中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登录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选择“奖助评审”->“我要申报”,在线填写“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导出申请表后双面打印,交指导教师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后,将课程成绩表、学术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支撑材料一并交二级培养单位。

(二)913日前,二级培养单位按照学校评选条件对本单位博士生的申请资格及所交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报本单位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三)914—18日,公示本单位推荐评选对象。(文件要求公示5天)

(四)9 18日前,二级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评选名单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五)9 20日左右,研究生院组织公开答辩(每位答辩者准备5分钟PPT材料)与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五、上报材料要求

各二级培养单位务必在 918日前将下列材料纸质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三办公楼306室)。

(一)研究生个人装订材料一式三份,装订顺序如下:

1. 中南大学拔尖博士生奖学金申请表

2.研究生成绩单

3.学术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目录格式为:序号,作者,论文名称,ISSN,刊名全称(或简称),中科院SCI分区,影响因子

4.学术成果支撑复印件(审核人已签名,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二)2018—2019学年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由奖学金系统导出,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六、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发放和管理

(一)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从当年9月起,按10个月发放;

(二)获奖博士生在奖金发放学年内入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休学、停学,其校长奖学金停发且不补发;

(三)在奖金发放学年内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其校长奖学金从答辩通过的下月起停发。

七、其它注意事项

二级单位应严把材料审核关,杜绝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生材料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而将名单推荐上报的单位,下一年度将削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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