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研司局《关于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征求意见的函》(教研司[2011]17号](见附件1)通知,现就我校关于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征求意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征求意见方式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见附件3)、《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办法》(见附件4),结合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校博士生培养方案与培养目标、博士学位论文整体水平以及往年参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经验等,针对评选程序、申报条件、省级统筹、通讯评议、专家复审、公示内容及方式等方面,广泛征求本单位博士生导师和系(中心、所)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本单位关于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填写《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征求意见表》(附件2)。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负责,组织博士生导师和相关人员认真深入讨论,提出科学合理的宝贵意见,为国家制定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改进办法、更好地体现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献计献策。
二、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将《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征求意见表》(附件2)电子版,务必于2011年10月11日前交研究生院学位办(三办403#)刘煜老师处,联系电话:88876645,电子信箱:rory@csu.edu.cn
附件:
1.关于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征求意见的函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征求意见表
3.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4.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办法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1.9.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