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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程序的通知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的推优评优程序,拟对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程序作如下调整:

1. 所有拟申请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要求答辩前的学位论文评审意见均为“良好”及以上),均需在答辩前填报《中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后,需经导师同意、答辩委员会推荐、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2.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每学期汇总一次《中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连同论文原本等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审核并拟推荐为优秀的学位论文填入《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候选名单汇总表》(附件2);

3. 学校一般于每年5月左右开展上一学年度的优秀学位论文推选工作,参与正式推选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均需从候选名单中产生。

本工作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2020年9月、12月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可以补充申请),请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通知到位。(注: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之间授予学位的研究生无需补充申请,可于2021年评优通知下达时按原申请程序进行申请即可。)

附件1:中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附件2: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候选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
附件1:附件1:中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doc
附件2:附件2:各单位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候选名单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