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审总体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在答辩前3个月通过“中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论文送审申请。
1. 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所有环节,成绩合格,且通过研究生院培养办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核;
2.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满足授予学位基本要求;
3. 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核认可;
4. 学位论文通过预审和“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
5. 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查通过。
二、送审步骤及审查
(一)预审
研究生在“管理系统”中填写学术成果、论文信息、完成论文线上预审流程(含2015级及以前年级研究生);
(二)论文送检
1. 研究生上传送检学位论文及盲审学位论文,并确保送检论文与盲审论文正文内容一致,不诚信行为责任自负(电子文档pdf格式,命名规则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1) 送检学位论文格式要求按《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9号)要求;
(2) 盲审论文格式参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中大研字[2016]166号])。主要包括以下部分:封面(隐去指导教师和博士生的姓名,见附件1样例)、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符号说明(必要时)、论文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必要时)、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目录(按参考文献格式要求,但论文作者只署本人为第几完成人或第几作者)。致谢部分不出现在盲审学位论文中。
2. 指导教师审核并提交;
3.二级单位管理员进行学术不端文献检测;
检测通过后,管理员录入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结果。去除本人复制比和首次校内互检均小于10%者,盲审学位论文自动进入“管理系统”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去除本人复制比和首次校内互检在10%—20%(含)之间,学位论文返回导师审查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再次审核通过后,盲审学位论文自动进入“管理系统”学位论文送审平台; 去除本人复制比和首次校内互检大于20%,必须重新走论文送检测流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 去除本人复制比和首次校内互检大于 30%的,必须延期半年复检。
(三)论文送审
1. 研究生在“管理系统”中点击申请“学位论文送审”,上传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 电子档(自评表文件命名规则:10533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ZPB );
2. 二级单位审核学术成果;
3. 研究生从“管理系统”中导出《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pdf版,A4纸双面打印后,交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查并签署意见;
4. 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纸质审查材料(地点:校本部三办403;时间:每周星期二、三):
(1)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1份
(2) 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成绩单原件 1份
(3) 学术成果(满足要求的代表作)原件 1套
(4) 学术论文检索报告和期刊来源报告(需提供图书馆证明)。
三、论文送教育部平台盲审
我校所有博士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除外)均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的“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评审。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上传、跟踪评阅结果的反馈。评阅意见返回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请博士生根据自身情况要求,合理安排学位论文送审时间及答辩时间,以免耽误学位授予事宜。
四、评审结果查询
研究生可通过“管理系统”中“学位论文送审情况”查询评审结果。如3份(同力人员5份)评审结果全部录入“管理系统”,二级单位研究生教育干事可到校本部三办公楼402室领取纸质版论文专家评阅书(非研究生干事领取,领取人应将密封评阅书直接交二级单位研究生教育干事,不能拆封)。因论文送审工作量大,一般不接受个人查询。但如送审时间超过送审周期而评审结果仍未返回,请至电8877147查询。
五、首次送审评审结果处理
专家评阅意见结果由校学位办以书面形式统一返回到相关二级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中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8号)第十八条专家评阅意见处理(表一)及第十九条追加送审论文专家评阅意见处理(表二),审定是否同意其学位论文答辩。
表一:专家评阅意见处理
序号 | 评审结论 | 评审意见结果 |
1 | 直接答辩 | 均为“A”或“B” |
2 | 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后答辩 | 有“C”及以上 |
3 | 修改后重新送审 | 修改3个月 | 1 份为“D”时(其余均为“A”除外) |
4 | 修改半年 | 2份为“D”或1份为“E”时 |
5 | 修改1年 | 3份为“D”或2份及以上为“E”时 |
6 | 追加2位专家进行评审 | 1份为“D”,其余均为“A”时 |
(一)当所有评审结论均为“A”或“B”,申请人应按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在“管理系统”中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报告书”(见附件2),经导师在“管理系统”中审核同意后,可申请答辩。
(二)当评审结论有“C”时,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在“管理系统”中填写“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书”,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打印“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书”,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2-3名同行专家(导师除外)进行评审,并根据本单位拟定的评审管理办法及处理意见确定是否同意申请答辩。与此同时,研究生上传二级单位组织专家评阅的“评阅书”扫描件,经研究生管理干事在“管理系统”中审核后,可申请答辩。
(三)当评审结论有 1 份为“D”时(其余评审结论均为“A”时除外),修改时间至少为三个月再送重新审;当评审结论有 2 份为“D”或 1 份为“E”时,修改时间至少为半年再重新送审;当评审结论有 3 份为“D”或 2 份及以上为“E”时,修改时间至少为一年再重新送审。
申请人学位论文的修改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四)当1 份评审结论为“D”,其余评审结论均为“A”时,由校学位办直接追加2 位专家进行评审。追加的专家评阅意处理见表二。
表二:追加送审2份论文专家评阅意见处理
序号 | 评审结论 | 评审意见结果 |
1 | 直接答辩 | 均为“A”或“B” |
2 | 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后答辩 | 有“C”及以上 |
3 | 修改半年后重送审 | 1 份及以上为“D”或“E”时 |
申请人学位论文的修改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六、重新送审评审结果处理
重新送审学位论文参照本通知第二项“送审步骤及审查”,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在“管理系统”中打印《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审申请表》,经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审定、校学位办审批后,方可进行论文重新送审。
重新送审论文专家评阅意见参照本通知第五项“首次送审评审结果处理”处理,但重新送审论文如有3份为“D”或2份及以上为“E”时,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至少为两年。
申请人学位论文重新送审工作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30日
附件1:
送盲审博士学位论文封面样式:
博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题目,二号黑体字)
学 科 专 业 : 一级学科名称(三号宋体)
学 科 方 向 : 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名称(三号宋体)
(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须加括号注明)
研 究 方 向: 限填写1个关键词组(三号宋体)
学 号:
中 南 大 学
年 月
附件2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报告书
姓名 | | 学号 | | 培养层次 | |
专业 | | 研究方向 | |
二级单位 | | 指导教师 | |
学位论文题目 | |
论文修改情况说明(需针对评阅人意见逐条修订或做出相应说明) | 申请人(签名): 修改时间: 年 月 日 |
导 师 意 见 | 研究生是否已根据评阅人意见对论文逐条修订或答复: 是 □ 否 □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
专家组评审意见(评审结论为A、B的,忽略此项) | 该修订后的学位论文是否已满足答辩(重送审)的要求: 是 □ 否 □ 专家组签名: 年 月 日 |
注:评审结论为A、B的,本表由二级单位留存备查;评审结论有C、D、E的,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存二级单位,一份存校学位办。保存期至少为学位授予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