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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学习研讨会的通知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学位法》,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依法开展学位相关工作,以法律实施的成效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研究生院拟组织召开《学位法》专题学习研讨会。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学位法》,推动学位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会议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1023日上午8:00-12:00(周三)

地点:新校区江湾楼世纪海翔报告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研究生院

协办单位:法学院

四、会议内容

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北京大学及我校法学院相关专家学者围绕《学位法》的立法背景和核心内容《学位法》实施背景下学位工作改革创新与相关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学位授予质量提升与保障体系建设等内容作报告,具体议程与报告主题待后续通知。

五、参会人员

湖南省教育厅领导;中南大学校领导;研究生院、本科生院、湘雅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相关领导与工作人员;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院长、研究生教育分管副院长、专业方向负责人代表、导师代表及教育干事代表督导专家代表;学生代表(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报送要求

1.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参会人数根据学院研究生导师数量确定(见附1),其中各单位院长与研究生教育分管副院长须参会;

2.请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足额报送参会人员名单1015日上午12点前将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1129@csu.edu.cn(联系人:付老师,0731-88876048

3.报送的参会人员应确保能够按时参加会议,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需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参加。

 

研究生院    

20241011

 

附件1:《学位法》专题学习研讨会二级单位参会人数表

附件2:《学位法》专题学习研讨会参会人员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