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单位领取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干事:
请于2019年6月26日(星期三)到校学位办(三办公楼401房)领取2019年上半年的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证书,谢绝学生助理代为领取。
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9.6.25
附件:二级单位发放学位证书注意事项
一、只向办理完所有离校手续的同学发放学位证书。
二、定向计划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学位证书领取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三、同等学力人员的博士学位证书需公示三个月无异议后方可发放。
四、请人代领证书者应附加委托人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