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精神,专项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以下简称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组织实施。我校参评的专业学位授权点已完成材料自评、校内外专家评议等,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评估材料并上报。现将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根据各教指委制订的专项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学位授权点总结报告
2、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教学、管理文件
3、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数据汇总表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在教指委专项评估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各参评学位点将上述评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相应的教指委秘书处(联系方式见评估方案)。同时,将评估材料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http://zlxxpt.chinadegrees.cn/)进行公示。
三、报送要求
1、本次评估对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各参评学位点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估,严格遵守评估纪律,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2、提交和上传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脱密。
3、各参评学位点的评估材料需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定、报本单位的联系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送。纸质材料需一式三份加盖学校公章(由参评点单位申请用印办理),其中一份报至教指委,另外两份由单位主要领导、学科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三办403,电子材料发送至xuewei@csu.edu.cn 电子材料由参评点完成网上系统填报、学位办负责审核。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