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近期安排的通知
现将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近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家评议
1、自主设置的目录外二级学科由一级学科所属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议;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由学校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评议。
2、每个学科的评议专家不少于7人,评议专家必须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且不能为我校的兼职博导。
3、专家评议形式:由各学位分委员会决定,建议采取专家组会议评议。
二、分会审议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及专家评议结果,经讨论后签署建议意见;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意见,重点说明学科设置的必要性、该学科是否具备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基本条件、设置该学科是否可行、培养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建议设置等;
3、对于要撤销的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经讨论后给出是否撤销的建议意见;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意见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表决、审定提供参考。
三、材料报送
6月11日前,各分委会提交以下材料到校学位办:
1、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申报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2、各申报学科的二级学科论证方案(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3、各申报学科的二级学科备案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4、各申报学科的专家评议意见表(纸质档一份)
5、目录外或交叉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6、撤销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备案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6月20日前,各申报学科补充提交以下材料到校学位办:
1、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基本情况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2、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学术梯队简况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3、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学术带头人简况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学位办联系人:庹春燕 (三办414房间)
电话电话:88836422
电子邮箱:tcy@c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