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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通知

 

中南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通知

                                         

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学校校务会批准业已确定并公布,复试工作即将开展。为全面衡量博士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和提高博士生录取质量,我校对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现将考生参加我校复试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试对象

1、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含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辅导员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专项考生);

2、获得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的在学硕士生(硕博连读);

3、获得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的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

4、获得申请考核制拟录取资格博士生考生(申请考核制)。

5、获得工程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已参加考核和面试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含工程博士)考生,可简化本次复试程序,但必须核实或履行下列内容或事项:

1、是否有违纪违规受到处罚情况;

2、能否正常毕业或是否放弃本次录取;

3、确定拟录取的学科专业、导师;

4、确定奖学金、助学金类型;

5、录取为非定向、且非本二级培养单位考生须接收调档函进行调档;

6、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到学校研招办须签署“定向协议书”。

 

二、复试的具体要求

(一)复试时间

复试将于2017511-17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复试通知由各二级招生单位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相关考生。上线考生应适时到各招生二级单位网站查询复试工作具体安排,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于510日后主动与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见附件),了解有关复试具体事宜。所有复试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前来复试,逾期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交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时的准考证(参加2017年入学考试初试的考生);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军官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直接攻博生同时须携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需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打头的专业)的往届生需带医师资格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报考临床医学专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具有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往届生只能录取为专业代码10021006开头的专业(即学术型学位研究生)。

3、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同等学力和直接攻博考生持本科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和已经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如尚未答辩,须提供即将答辩的证明材料。

5本科学历校验存疑硕士学历校验存疑硕士学籍校验存疑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学历或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

(三)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缴纳标准为120/生。

考生在201759日至515日进入http://yjszsgl.csu.edu.cn/zsgl/bswb/ ,点击“报名复试状态查询”进行网上支付复试费(用户名为考生报名号、密码为考生出生年月日)。所有复试考生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工程博士考生等均需缴纳复试费。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内容、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1外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并根据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计算平均分。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可进行专业外语的笔试(具体方案由二级招生单位自定)。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满分200分):主要采用面试形式。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当统一。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招生导师记分占5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50%,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并根据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计算平均分。

测试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发表论文和毕业论文的真实水平;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实践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条件许可的二级单位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可进行专业课的笔试(具体方案由二级招生单位自定)。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具体组织和实施。

2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50%×初试总成绩+ 5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

3录取原则

 (1)各二级单位不能突破学校所下达各类招生限额进行招生录取;未确定具有2017年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不得招生。

(2)每位导师原则上只能招收1名在职研究生,同时要求录取的在职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学习直至毕业。(注:录取的在职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脱产攻读的证明材料!

(3)录取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类博士生占用导师原定招生计划;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计划、辅导员计划、工程博士四类考生不占导师原定招生计划,但导师原定计划加上此四类博士生招生总数不得超过3人。

(4)关于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工程博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计划、高校辅导员计划七类考生,除辅导员计划考生有淘汰外,其它六类考生除非本人放弃,不得淘汰。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辅导员计划、工程博士4类专项计划考生若有放弃致专项计划未完成,此专项计划不得挪用,学校收回。

(6)除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工程博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六类考生之外,其他考生(包括辅导员计划考生)复试后按复试总成绩排名据招生计划依次进行录取。奖、助学金的评定同样须依据复试总成绩排位确定。

7)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复试和录取:

A、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

B、已上复试分数线要求但未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复试考生必须通知到位)。

C、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D、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直接攻博考生必须在615日前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并确信能取得相应学位(硕士或学士),否则不予录取。若录取考生在入学后查实上述情况,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E、在职考生不能提供单位同意脱产攻读证明材料。

4复试结果处理

  复试结果经二级招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组长签署录取意见。复试结果一经确定,应尽快填写复试结果通知单送达考生,并对需调档(享受奖助学金的考生,以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考生寄发调档函,考生档案须在2017610日前调至我校研招办(应届硕士生可推迟至201771日前)。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辅导员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计划的考生及其它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即攻博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的考生)在录取后须经我校、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等三方签订“定向协议书”(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好后530日前寄送我校研招办,9月中旬后到研招办领取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

5调剂复试

   1)上线生源可在相近专业间申请调剂复试(考生申请调剂复试须征得相关院系和导师同意!考生在二级单位内部调剂不需经过学校研招办审核,考生申请跨二级单位调剂复试必须经相关二级单位和导师签字盖章认可后,报研招办审核批准并下达调剂复试名单。)。

2)未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无资格申请调剂。

3)报考外单位考生不允许调剂至我校参加复试与录取。

6政审

二级单位对拟录取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有疑虑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三、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国家规定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2017博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导师奖学金、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各类校级奖励金等。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生3万元/特别优秀的直博生入学后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直博生学制为5年,其他博士生学制为3年。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0000/.年,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仅针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设立,标准为5000/.年。助学金标准为: 2万元/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2000元)。详情如下表:

12017博士生新生学费、奖学金、助学金标准

学位类别

 

(万元/.年)

国家学业奖学金(万元/.年)

学校学业奖学金

(万元/.年)

助学金

(万元/.年)

 

学术型

1

1

0

2

3(直博生为5年)

专业型

(医学专业)

1.5

1

0.5

2

3

专业型

(其他专业)

1.4

0

0

0

3

 

奖学金等级(类别):

一等奖学金:同时享受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学业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仅享受学校学业奖学金(仅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可享受)。

4)奖助学金评定原则

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即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且全脱产在校学习者)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可申请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在职不脱产研究生(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能申请奖、助学金。

约有70%的新生可获得一等奖学金,另有部分录取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满足条件的新生可获得二等奖学金。学校在新生进校后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其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奖学金享受等级。

5)导师奖学金从导师科研项目助研经费中设立支出。根据研究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由导师自主确定发放标准。

6)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主要面向已取得较突出学术或技术研究成果的博士生,也奖励为完成高水平研究适当延长学习时间的博士生。

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特等金额为9.6万元/生•年(不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导师奖学金),为超过培养年限的博士生设置,人数为5名;一等金额为4.8万元/生•年(不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导师奖学金),人数为30名。

7社会各界在学校设有多类年度校级奖励金学生奖,金额一般在2000-10000/.年。申请校级奖励金学生奖必须是优秀在学研究生。

8获得奖学金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先行缴纳学费,入学后根据研究生院、二级单位审核情况发放奖、助学金,复试录取时已评获奖、助学金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按时转入我校的新生,将被取消奖、助学金。

 

四、提示信息

1)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5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重复录取,将取消录取资格。绝不允许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本次博士生学籍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逾期不到学校,取消奖、助学金。

3)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710日前。

4)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

5)入学时间。博士生新生入学报到时间约在20179月上旬,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新生在820日前必须交清当年的学费和其他费用,也可以一次性交清全部费用。详情见《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54

 

 

 

 

 

 

 

附件:

 中 南 大 学

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代码

二级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

00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731-88879294

002

公共管理学院

魏羽明

0731-88877703

003

法学院

 

0731-88660220

005

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

范哲林

0731-88877027

010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欧小芳

0731-88877302

011

外国语学院

伍 莉

0731-88830781

013

建筑与艺术学院

唐利民

0731-88830104

016

商学院

刘智勇

0731-88877742

018

信息安全与大数据研究院

 

0731-88879402

021

数学与统计学院

 

0731-88660140

022

物理与电子学院

邬建军

0731-88830857

023

化学化工学院

 

0731-88876181

025

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遗传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0731-82650230

03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731-88836276

033

粉末冶金研究院

贺雪迎

0731-88830908

035

冶金与环境学院

蒋良兴

0731-88836724

037

机电工程学院

王江萍

0731-88877381

038

轻合金研究院

肖政兵

0731-88660474

0731-88877856

039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洪才

0731-88830282

042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731-82655446

04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731-88830342

048

土木工程学院

杨元霞

0731-82655218

050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葛丽萍

0731-88879331

055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0731-88830960

056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武海艳

0731-88877051

065

基础医学院

 

0731-82650403

068

口腔医学院

王月红

0731-82355115

069

公共卫生学院

尹逊强

0731-84805414

072

药学院

彭傲霜

0731-82650419

075

湘雅国际转化医学联合研究院

 

0731-82650539

076

医学检验系

 

0731-82650348

078

护理学院

肖江龙

0731-82650265

081

湘雅医院

 

0731-84327396

082

湘雅二医院

陈亮辉

0731-85294012

083

湘雅三医院

袁秀洪

张灵芝

0731-88618471

0731-88618472

090

湘雅医学院附属海口医院

陈新越

0898-66189832(海口)

091

湘雅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田晓琼

0731-88651815

092

爱尔眼科学院

郭爱华

0731-85179288-8263

093

湘雅医学院附属株洲医院

 

0731-28561037

 


附件:
附件1:定向培养协议书.docx
附件2:骨干计划博士生协议书(非在职).doc
附件3:骨干计划博士生协议书(在职).doc
附件4: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