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落实“学校-学院”二级研究生导师培训,提高导师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培养能力,要求各二级单位组织研究生导师开展导师培训。现将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要求
1.导师培训是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请各二级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督促好本单位参会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
2.请各二级培养单位2022年3月31日完成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
3.已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的2021年湖南省研究生导师高级研讨培训班的老师,可不再参加二级培养单位组织的研究生导师培训。
二、培训内容:
1.视频学习资料。
2.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组织相关专题培训。
三、培训方式
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培训要求,组织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不含已参加学校组织的2021年新晋研究生导师培训的博士生导师)、研究生教育干事参加培训。具体方式由各二级培养单位自定。视频学习资料于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在三办414室集中拷贝,文件较大(约9G),请自行备好移动硬盘。
联系人:胡丽乐 联系电话:0731-88879729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