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9年各二级培养单位专业方向
负责人的通知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落实学校“双一流”建设任务,强化二级培养单位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过程的主体地位,研究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组织与管理的工作办法(试行)》(中大研究生院字〔2019〕19号)。
经二级培养单位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现公示专业方向负责人名单(见附件一),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研究生院反应。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731-88879729;办公室:校本部第三办公楼414室。
中大研究生院字〔2019〕19号文件中规定了专业方向负责人工作职责,为进一步方便专业方向负责人开展工作,制作了工作流程图(见附件二)。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落实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学位与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