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7号)、《关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有关研究生学分要求的实施细则》(研究生院字[2026]16号)等文件规定,对于2026年奖学金评定有关研究生学分要求及奖学金系统将根据学分完成情况对奖学金申报资格实施线上控制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申报资格线上控制操作处理办法
奖助学金系统将根据学分完成情况对奖学金申报资格实施线上控制,即仅根据学分完成情况进行自动判定“通过”或“不通过”,八年制学生有关学分完成情况仍由湘雅医学院进行线下控制,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一)时间要求:2026年9月7-12日。
(二)网站: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s://award.csu.edu.cn/)。
(三)学生层面:
属评定对象范围内且符合相关奖助学金申报条件的研究生登录奖助学金系统--点击“奖助评审”--“申请条件初步审核”,查询“学院审核状态”和“学校审核状态”如分别显示“自动审核通过”、“学校审核通过”则表示学分完成情况符合相关奖学金申报资格,点击“我要申报”即可开始报名。否则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学分完成情况有误:按下文“三”中的第(四)点的要求校对修改学分完成情况直至无误(修改后将会在“申请条件初步审核表”实时显示学分内容,但“学院审核状态”或“学校审核状态”只能在次日更新)。如属“课程考试或培养环节成绩未录入”则联系学院研究生干事处理。
2.学分完成情况无误:如仍不通过,①②③④类下列学生点击“详情”填写“申请条件初步审核表”申请奖项和申请理由等相关内容,提交学院审核(研究生院评定后期审核),并主动联系要求学院研究生干事进行线上审核,如“学院审核状态”显示“学院审核通过”,则表示学分完成情况方面具有相关奖学金申报资格,点击“我要申报”即可开始报名(报名后或评定后,研究生院后期审核不通过,会取消报名资格或评定的奖学金)。
①休复学研究生;
②满足中大研字[2020]67号文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第六条的学生:只能申请参与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定,但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
③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满足申报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条件的研究生:只能申请参与卓越奖或拔尖奖的评定;
④其他特殊情况学生;
⑤无其他特殊情况学生:不能申请任何奖学金,如属评定对象范围内学生可且必须线上申请助学金(所有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高年级及八年制学生的助学金必须线上申请,因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是一同申请的,如不符合申请学业奖学金条件,则此时学业奖学金申请等级为“无”)。
(四)二级单位研究生干事层面:
二级单位研究生干事必须经常登录奖助学金系统及时处理学生提交的申请--点击“申请条件-学院审核”—在“学院审核状态”处选择“未审核”,点击“查询”、点击相关学生的“详情”即显示学生提交的“申请条件初步审核表”,研究生院干事填写审核意见(如:通过及理由;不通过及理由),最后点击表格下面的“通过”(拉选相关选项,②学生拉选第二项;③类学生拉选第三项)或“不通过”。请学院认真对待,慎重处理,研究生院在评定后期会对学院审核通过者进行严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和评定的奖学金。
二、研究生学分要求
在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评定时,研究生所修学分原则上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研究生学分
1.研究生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学科(专业)基础课、核心课(包括学科核心课、专业核心课)、选修课(含学科交叉课)。公共学位课、学科(专业)基础课、核心课(包括学科核心课、专业核心课)均属于学位课程。
2.研究生培养环节,本规定仅包括博士生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可行性论证报告(统称开题报告,下同)、博士生中期考核等环节。
(二)博士研究生
1.直博生(含本博创新人才、强基转段直博生,下同)第三学年、普通博士生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时,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研究生课程。
2.直博生第四学年、普通博士生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时,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研究生课程、资格考试和开题报告。
3.直博生第五学年、普通博士生第四学年奖学金评定时,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研究生课程、资格考试、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
(三)硕士研究生
1.硕士生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时,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
2.硕士生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时,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研究生课程、开题报告。
(四)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
仅在基本学制内(从本科入学起不间断计算 8 年)参与奖学金的评定。
1.第六学年奖学金评定时,须完成八年制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
2.第七学年奖学金评定时(须进入博士生阶段),须完成资格考试。
3.第八学年奖学金评定时(须进入博士生阶段),须完成开题报告。
三、研究生如出现以下情况,视情况进行处理。
(一)休复学研究生:按休学复学起止时间视情况进行处理。
(二)兼职辅导员硕士生(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硕士生):第一学年(新生身份)、第三学年(参照硕士生第二学年学分要求)、第四学年(参照硕士生第三学年学分要求)参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第二学年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第二学年助学金停止发放)。
(三)申请缓考并备案研究生:申请缓考的研究生须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否则不予认可。相关缓考科目的学分不计入应修研究生课程学分,但应于第二学年内完成全部研究生课程。
(四)如因研究生个人原因,出现不能按期完成研究生课程和培养环节等情况,研究生本人自行负责。
(五)如因学校或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原因,出现不能按期完成研究生课程情况,由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供情况说明报告至学籍奖助办,研究生院视情况处理。
四、研究生教学有关要求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以及培养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
(一)所有纳入培养方案且满足课程开设条件的研究生课程须按时开出,并面向已将课程纳入学生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开放,原则上全日制研究生的研究生学位课程需在一学年内(直博生需在两学年内)完成教学安排和学习。
(二)如有特殊情况(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教学任务),需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报告,待审批同意后报学籍奖助办备案(但硕士生、普通博士生应于第二学年内、直博生于第三学年内完成全部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
(三)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督促检查任课教师和相关教师及时将研究生课程和培养环节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四)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每学期开学时通知研究生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及个人培养计划自行核查研究生学分完成情况:总学分以及各模块学分情况、课程属性、加权平均成绩、加权平均绩点是否正确。如有错误,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每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申请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完成修改。逾期修改,当年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不予认可。
五、咨询电话
(一)成绩和学分方面咨询:
二级单位:负责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研究生干事。
研究生院:博士生:汤老师 88876550;硕士生:鲍老师 88836997。
(二)奖助学金方面咨询:
二级单位: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管理的研究生干事或辅导员。
研究生院:朱老师:88836422。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