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学校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管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文件第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对超基本学制未毕业研究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开展延期学习申请工作,于8月22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超基本学制未毕业研究生延期学习申请的通知》,现就有关申请过程中研究生因未达到延期条件未能申请延期,存在的一些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一、二级培养单位需认真梳理不能延期研究生情况。
1、如系课程学分(包括博士生资格考试)未及时录入成绩,请课程老师尽快录入课程成绩;
2、对照培养方案要求,已修完课程学分但系统显示课程学分不够,如系课程性质(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等)有误,可以提交报告给研究生院培养办鲍老师(305室,88836997)进行课程性质修改;
3、如论文开题已在进行中或已完成论文开题未录入成绩,请二级培养单位提交报告给研究生院学籍奖助办刘老师(407室,88836509);
二、对于2019级及以后研究生,如因未按时完成课程学分、资格考试、论文开题,从而影响延期申请者,将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应进行退学处理。对于2019级及以前研究生,仍有不少研究生没有按期完成课程学分和培养环节,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应进行退学处理。针对这些情况,研究生院经综合考虑,给予这一类研究生一次延期学习的机会(需在本学年完成课程学分和相关培养环节),请二级培养单位将情况说明报告(经二级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提交研究生院学籍奖助办刘老师(407室,88836509)。于2024年延期申请时,不能再出现未达到延期条件而申请延期的情况。
三、所有超过基本学制研究生都必须申请延期,未申请延期研究生视为放弃,将以退学进行处理;或者研究生可以线下提交主动退学申请报告。
四、根据本次研究生延期申请情况,综合考虑,将延期申请截止时间适当延迟,推迟至9月18日截止。
五、二级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研究生的延期学习申请工作,请通知到每一位需要延期的研究生,应督促研究生按时完成学业。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