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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自行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精神,我校自行开展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工作的基本原则

  本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坚持“服务需求、深化改革、动态调整、保证质量”的基本原则。

  1. 服务需求。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重点考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国家或区域相关行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按需申请、择优授权、宁缺毋滥。

  2. 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和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突出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要求,不以学术学位授权点作为增列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必要条件。

  3. 动态调整。鼓励各二级单位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硕士学位授权点(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4. 保证质量。将学位授权审核与人才培养及后期质量评估相结合,将培养模式改革作为学位授权审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学位授权审核的导向和调节作用,构建前期学位授权审核、培养过程监控与后期学位授予质量评估相结合的质量保障体系。

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及增列指标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按附件1所列的标准掌握。

本次授权审核实行限额审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给我校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增列限额为2个;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可以不计入限额增列相应数量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三、申请专业学位类别范围

本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类别包括:税务、资产评估、审计、体育、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风景园林、药学、中药学、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农业推广等专业学位学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按工程领域进行审核增列。

  四、审核办法及时间安排

1、论证申报

20131210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的各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和有关要求,相关依托院系提出申请,并组织本单位及相关行(企)业专家共同进行论证,填写《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见附件2)报校学位办审核。《申报表》将作为本次授权审核及取得授权后进行评估的重要依据。

2、答辩审议

20131215前,学校组成专家组,以公开答辩的方式对所申请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专家组成员包括来自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实务部门的专家。

3、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20131225前,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答辩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拟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

4、公示

2014115前,学校将申报材料、自审办法、自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上报

201431前,学校将审核结果及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新平(三办413),联系电话:88830321,邮箱:chenxp@csu.edu.cn

附件:1. 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2. 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

 

 

                           中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

                                20131126

 


附件:
附件1: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doc
附件2: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