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研究生:
1. 13级、14级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5年秋季开学时间为10月18日—11月14日,18日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助理处报到并做好上课前的有关准备,19日正式上课,具体教学安排请见公共课表(已上网)。软件工程硕士以及其他类别(MPA、MPH、JM)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5年秋季开学时间由相关学院自行安排。
来校前请妥善安排工作和其他事情,学习期间除不可抗力或特殊理由一般不得请假;某门课程缺勤四分之一学时的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来校后,请将本人学习期间的暂住地址和联系电话告知所在学院研究生助理。
13级工程硕士研究生本学期主要安排有关专业课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训练,请根据相应培养方案要求,认真核对公共课学分是否修完且成绩是否符合要求;13级工程硕士研究生本学期将完成全部公共课学习。13级及其以前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含基地班工程硕士生)如有本学期开设的公共课学分未修完或未通过者,可跟14级工程硕士研究生一起听课和考试,但必须按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习管理”模块“学期选课”中进行选课。
2.2015年秋季公共课表上所有课程(除校本部的“企业经营战略”和铁道校区的“领导科学与艺术”外)均为必修课。
3. 必须在10月1日—10月25日期间完成本学期网上选课及有关操作:
(1)注册方式
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生注册”模块“申请注册”中办理。注册前必须缴清当年的学费,即只有缴清学费后才能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进行网上选课、查看已修课程成绩、提交论文和申请答辩。
(2)选课方式
根据本学期的课表安排和网上选课时间安排,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习管理”模块“学期选课”中进行选课,网上选课时课程编号、班级、校区均不得有误,否则无平时成绩和不能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切忌盲目选课,已进行网上选课者必须参加所选课程考试,无故不参加者成绩以0分计,须重修。
(3)制定修课计划和培养计划(请检查第一次入学时是否已经照此做了)
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习管理”模块“制订修课计划”中,按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的要求(含培养环节)进行选课;在“制定培养计划”中录入实践环节内容、学位论文课程及工作时间并确认(课程信息会自动生成),制订完毕后,请导师审核。以后若要修改需导师授权。
(4)获取课表方式
研究生本人可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习管理”模块“课表下载”栏中下载(开学前一周)或在开学后向所在二级学院研究生助理索取纸质课表。
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
2015-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