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南 大 学
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为努力培养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5】5号)文件精神,我校确定开展2016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总体要求
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是一项特殊重要工作,我校在严格执行博士生年度招生文件精神基础上,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招生专业和学位类型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招收博士生中,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限规定地区,不得超比例录取!),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
二、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我校2016年计划招收17名,纳入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报名,理工类、应用型专业招生比例不低于50%。
四、生源范围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等5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管理人员以及民族科研机构人员。
具体是: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为大学入学前本人户口及父母户口均在上述招生生源范围的高中毕业生源;在职考生的工作单位和本人户口均在上述招生生源范围内。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
3、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4、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报名程序
1、材料准备
填写《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在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并签署意见。
同时,应届毕业生准备学生证、身份证、学校证明(证明其能否正常毕业及上大学前高中毕业生源地等情况)、父母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职考生准备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人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0日—30日。
所有在网报系统中学籍学历审核结果有问题的考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做好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认证,获取书面《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在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交。
同时所有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 网站( 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限2008年9月1日-2015年2月28日期间获得学位者)。不能查询或查询未果者须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cn/)上进行已获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往届生)认证,获取书面《认证报告》。在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交。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2、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3、支付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标准:350元/人。
支付方式:2016年1月5日24:00前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办法见《中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说明》(另行通知)。支付报名费后一律不退还。
4、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7日—9日。
报名地点: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校本部三办公楼)
资格审查:现场缴验下列原件: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
提交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南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章;
(5)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提供)复印件;
(6)两份专家推荐书;
(7)学历学籍学位验证材料
学历信息在报名系统学历校验未获通过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书面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全日制应届硕士生学籍校验未获通过者,须提交《学籍认证报告》。
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者须提交学位查询结果或学位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本科或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七、初试内容及时间
1、初试内容
(1)外国语(1××,公共英语,不含听力,听力将在复试中进行),笔试三小时;
(2)专业基础课(2××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3)专业课(3××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2、初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27日(考试前十天左右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
八、复试及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实行“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政策。
复试时间:2016年4月下旬,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须加试汉语水平测试)另行通知。
九、定向协议签订
所有被录取“骨干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并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十、培养及资助
学制3年。博士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奖助学金、住宿费、保险等费用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奖助学金评定时,予以适当倾斜考虑。博士生入学后具体培养要求参照《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十一、就业相关问题
1、就业问题。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非在职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2、派遣问题。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十二、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三、联系方式
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76806、88836909
附件:
1、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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