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南 大 学
2017年招收对口支援高校申请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的意见》(教高[2010]1号),我校现将有关招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6名(具体以国家计划文件为准)。
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受援高校):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大学。
三、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大学在职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报相应所在高校取得同意(《审批表》必须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同意按《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要求,毕业后回到原单位工作。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2017年中南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学科专业。
五、考试和录取
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考试和录取工作纳入我校博士生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工作)。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与本人所在高校和我校签订《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受援高校要采取措施保证被录取人员的学习时间和基本生活待遇。
六、学制及收费
学制:三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
七、其它
其它报名及考试具体要求详见《中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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