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6〕343号)文件精神,请各二级单位研究生助理核查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情况(可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教学任务落实”处查看成绩是否录入),已结课尚未提交成绩的课程务必通知相关老师于3月10日前将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提交相关归档材料。
从本学期开始,成绩录入将严格参照《中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相关条例执行,无特殊情况逾期未在网上录入成绩,将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追究当事人责任。请提醒相关任课老师遵照执行。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2.28
附:《中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相关条例
第六十条考试结束后2周内应及时在系统上录入成绩。同一课程由多名教师授课的,任课教师按所担任的班级录入成绩;同一班级的同一课程由多名教师授课的,由排名第一的任课教师录入成绩。录入完毕提交前,须仔细核对应参考研究生名单及分数,切忌漏录或录入错误,核对无误后再点击“最后确认”,一旦完成确认将无法修改成绩。
第六十一条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录入成绩的课程,任课教师应事先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成绩单逾期递交申请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助理备案。
第六十二条成绩单、试题、研究生答卷、过程考核的相关辅证材料等应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一并送交给研究生助理。
第六十三条无特殊情况逾期未在网上录入成绩和未按照第六十二条规定要求送交材料,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六十四条培养环节的考核成绩以及外聘教师授课的课程考核成绩由研究生助理及时录入。
第七十一条每年的4月30日、10月30日以前,二级单位应将上一学期的成绩单按照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类别以课程编号为序分别汇总,交研究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