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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修(制)订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提升研究生国际竞争力,根据《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新发布的关于制定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精神,启动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修(制)订培养方案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学科发展大计、学科评估以及人才培养,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促进学术交流等具有重要作用,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广泛调研,科学论证,系统谋划。

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基本要求按照学校《关于修(制)订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调研及研讨后发布,预计6-7月份)执行。

二、基本内容

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包括学科概况、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与学分、学术研讨与学术交流、学位论文与答辩等要求及课程教学大纲。

三、工作组织

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成立本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的工作机构,包括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工作小组,统筹做好培养方案修订,保证参与师生在特定时间段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培养方案修订中。

(一)领导小组:各单位成立以党政正职负总责、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构,统一规划和协调修订工作。

(二)专家小组:各单位成立以教授委员会为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专家、研究生代表的专家组,负责本单位内部培养方案的审核工作。

(三)工作小组:按一级学科成立修订工作组,根据不同培养类别和培养层次,广泛吸纳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教师代表以及研究生代表参与,具体负责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四、工作进度安排

20193-6月,启动修制订工作,各学科须至少选择 3 个及以上国内和国外同类高水平学科作为标杆开展调研分析,组织专题研讨会(邀请企业专家参与);

20197-12月,各学科完成课程设置和培养方案修订(初稿)。工作组重新梳理课程体系,完成课程设置,编写完成各门课程教学大纲,提交培养方案修订(初稿),提交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

20191231日前,学校评审,学校组建专家组通过答辩逐一评审各方案;

20201月底,终稿审定,开始录入系统。

五、其他

2020版培养方案从2020年入学研究生开始施行。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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