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培养过程管理,规范研究生培养环节,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认真做好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目前已达到毕业要求(按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 包括补修课>学习及培养环节要求,2017级研究生须保证学位论文开题及学位论文答辩间隔1年以上时间)、拟毕业的各类别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审核程序 1、研究生申请 (1)拟毕业研究生登录“中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管理系统个人主页直接单击“毕业申请”链接,据实选择“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后点击“毕业申请”按钮提交。既申请获“毕业证”、又申请获“学位证”,则2者均要选取提交;若只申请获“毕业证”、不要求获取“学位证”,则只选“毕业申请”选项后点击提交;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有“学位证”,没有毕业证,多选无效。学业未完成、不满足毕业条件者不能提交申请。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才能进行申请。 (3)符合提前毕业要求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须办理提前毕业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持已审批签字的《中南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直接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交毕业申请,本人不用在管理系统申请。 (4)上个学期已通过毕业审核而未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和已通过毕业审核未通过博士学位办论文送审的博士研究生,本学期仍需按照毕业审核流程重新申请。 (5)申请博士毕业论文答辩(非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参照《中南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工作的通知(2019年8月26日)》执行。 2、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1)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登录管理系统,在“毕业管理”模块的“学院毕业审核”栏进行审核。 (2)直博生和来华留学研究生在“管理系统”里学分标准设置上有部分没有与培养方案对接,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不能由系统来完成,须由二级单位研究生教育干事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拟毕业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学分以及培养环节等进行人工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在管理系统点击“通过”提交。 (3)已获批准提前毕业的研究生,由二级单位研究生教育干事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其课程成绩、学分以及培养环节进行人工审核,合格研究生填写《中南大学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名单》随毕业审核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复审,复审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在管理系统中添加。 (4)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研究生类别在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毕业审核通过名单》在本期正式开学后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研究生院培养办复审 研究生院培养办在二级培养单位审核意见的基础上对全校拟毕业研究生进行复审,复审完成后将复审结果提交系统。 研究生可在管理系统的“毕业申请”栏查询学校复审结果。 4、研究生毕业成绩单打印及盖章 为保证研究生课程成绩准确无误,本次研究生院对“毕业审核”通过的研究生“毕业成绩单”统一打印盖章(带中南大学水印,一式四份),完成后下发各二级单位补盖公章并签字,再由各二级单位下发相应研究生或通知领取。 三、审核时间安排 研究生网上提交毕业申请开始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毕业审核未设置截止时间。各二级单位根据研究生提交“毕业审核”情况及时进行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进行复审。 四、审核材料的报送和审核结果反馈 1、材料报送时间:本期正式开学后2周内。 2、报送内容: (1)毕业审核通过名单一份(按研究生类别在管理系统中分别打印)。 (2)“中南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2)和 “中南大学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名单” (附件3)。 3、报送地点: 博士研究生:校本部三办公楼308室(联系电话:88876550)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校本部三办公楼305室(联系电话8887773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本部三办公楼305室(联系电话:88836997) 4、审核结果反馈:经研究生院培养办统一审核盖章后,二级培养单位领回审核材料。 五、其他事项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须严格按照研究生入学当年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课程和培养环节合格。 2、由于毕业审核是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必需环节,请各二级单位通过多种途径尽可能通知到每一位本期拟毕业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申请,确保研究生答辩等后续环节不受影响。 3、对未进行毕业审核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不得组织其进行学位或毕业论文答辩。 五、附件 1、研究生毕业审核操作指南(新)。 2、中南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3、中南大学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