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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2月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切实做好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0年12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意识形态审核,由导师负责把关,如有问题提交到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党委审定。

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定于12月中下旬召开会议审议学位授予工作,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于12月10日前召开会议(议程见附件1),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完成学位审核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学位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如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不是分委会成员的,应当列席会议。)

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程序的通知》(http://gra.csu.edu.cn/wjtzxq128709_3_8.html)要求,从本次会议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议程增加审议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候选名单事项,本次候选论文包括2020年9月和12月两批次申请学位人员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四、各二级单位务必通知所有学位申请人员按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申请信息和电子照片,二级单位务必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前完成学位信息审核工作。

五、各二级单位请通知所有申请学位人员按时通过图书馆网站提交学位论文信息及最终稿;通知同力硕士人员提交学位论文最终稿至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平台;并按规定及时完成本单位学位档案归档工作。


 

 

 

研究生学位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20



附件:
附件1:中南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会议议程.docx
附件2: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要求.docx
附件3:学院(医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候选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