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增强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落实“学校-学院”二级研究生导师培训,提高导师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能力,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要求各二级单位组织研究生导师开展导师培训。现将培训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培训要求
1.导师培训是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请各二级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督促好本单位参会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
2.请各二级培养单位2021年3月31日完成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
二、培训内容:
1.视频学习资料。
2.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组织相关专题培训。
三、培训方式
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培训要求,组织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育干事参加培训。具体方式由各二级培养单位自定。视频学习资料于2021年1月7日(周四)上午在三办414室集中拷贝,文件较大(约17G),请自行备好移动硬盘。
联系人:胡丽乐 联系电话:0731-88879729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