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资格
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
二、考试内容
重点考查博士生是否掌握宽广坚实的学科知识;是否能综合运用学科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是否具有创新性研究的能力。
三、考试组织
资格考试由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并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7号)》制定具体的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组织过程应严格遵守考试规范,如有违者,按照《中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相关条款处理。
四、考试结论
(一)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考试结论。
(二)博士研究生需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开题报告。
(三)资格考试未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参加下一次资格考试。4年内未通过资格考试的普通博士生作退学处理。
(四)强化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的资格考试。第八学期仍未通过资格考试的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可作退学处理。
五、考试时间
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统一安排在2021年3月份和9月份。
六、复议
研究生如对考试结论有异议,可在考核结论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复议申请,培养单位受理并复核,同时根据复核的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研究生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继续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考试情况进行审核和评判。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