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大对我省立德树人成绩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表彰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研究生导师队伍高质量发展。湖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决定组织开展湖南省第二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对象为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职在岗的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且至少有5年及以上的指导经历。
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对象为由校内或校内外教师组成的共同指导研究生、具有明确分工的实质性团队,团队成员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团队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条件
1.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爱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给予研究生足够的指导时间;工作作风踏实,生活作风良好。
2.业务素质精湛。研究生导师要求近3年至少主持过1次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在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案例库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
3.育人成果显著。近5年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表现优秀,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学术成果或实践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学位论文被评为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获得国家奖学金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或获得其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表彰奖励等。
(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条件
1.导师团队组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具有实质性的合作关系,至少培养过一届毕业生。团队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及组织能力,成员结构合理,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2.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发表系列高水平科研论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团队指导的研究生中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或国家奖学金等。
3.团队成员最少不能低于3人,最多不能超过8人。
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导师团队内成员)近3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申报:
1.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2.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的;
3.存在其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形的。
三、评选指标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1位,研究生导师团队1个,去年已评上优秀研究生导师或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这届不予参评。学校组织评审后推荐至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参评。
四、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26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至研究生院3办414,申报材料均需要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签字,并加盖二级培养单位公章,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ulile1990@163.com。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79729
电子邮箱:hulile1990@163.com
附件:
1.湖南省第二届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2.湖南省第二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
3.湖南省优秀导师推荐汇总表
4.湖南省优秀导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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