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上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1年上学期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意识形态审核,由导师负责把关,如有问题提交到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党委审定。
二、本学期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定于6月中下旬、7月中下旬召开2次会议审议学位授予工作,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于规定时间(6月10日、7月10日)前召开会议(议程见附件1),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完成学位审核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学位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如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不是分委会成员的,应当列席会议。)
三、从本学期起,学校启用了学位论文质量检测平台和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并更新了《中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环节流程》(附件3),请各二级单位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更新后的流程进行操作与管理。
四、所有学位申请人员按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申请信息及电子照片,二级单位汇总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和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
五、二级单位通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员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最终版学位论文及《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附件4)(扫描件)并在规定时间(6月10日、7月10日)前完成学位信息审核工作。
六、学校统一对学位申请人员的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质量检测,检测结果的处理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9号)文件执行,对于去除本人复制比超过20%的学位论文,该生的学位申请材料不予提交本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七、为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从本学期起,图书馆存档学位论文将直接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调取,研究生不需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至图书馆。同等学力硕士须提交最终版学位论文至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平台。
研究生学位管理办公室
附件1:中南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会议议程(含决议模板)(http://gra.csu.edu.cn/download.aspx?id=2
)
附件2: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要求(http://gra.csu.edu.cn/wjtzxq130471_3_2.html
)
附件3:中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环节流程(http://gra.csu.edu.cn/download.aspx?id=2
)
附件4: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http://gra.csu.edu.cn/download.aspx?id=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