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培养工作 >> 正文

申请条件和资助标准按《中南大学在读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资助管理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19〕26号)》执行。

流程如下:


2C4E2

申请材料:

1、《中南大学在读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申请表》;

2、校内导师推荐信;

3、外方导师或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信,须注明到达时间,明确出访期限;

4、外语水平证明(托福、雅思、六级均可);

5、在读期间成绩单;

6、已获科研成果。

结项材料:

1、《中南大学在读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资助项目结项报告》;

2、外方导师评述函;

3、出入境记录;

4、个人学习交流照片;

5、科研成果与学术活动材料。

出国(境)材料盖章:

1、资助证明盖章:持资助证明到研究生院审核、盖章;

2、成绩单盖章:中英文成绩单均可在三办大厅自助打印机上打印,也可通过微信“校务行”小程序实现远程下载,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证件后六位。

3、在读证明盖章:中英文在读证明均可在三办大厅自助打印机上打印,也可通过微信“校务行”小程序实现远程下载,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证件后六位。

注意事项:

1、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基金或已获得学校赴国(境)外访问学习项目资助或已获国外学校奖学金资助的学生,学校不予资助;

2、访学时长大于等于6个月的博士生不能直接申请学校项目资助,必须先申请公派项目,学校根据公派项目评审结果酌情考虑、择优资助;

3、学校将严格按照公示名单上的资助时长进行资助。受资助人不得自行变更出访机构,不得自行提前结束项目,若由于特殊原因,受资助人国(境)外实际访学时长少于公示名单上的资助时长,需要提交情况说明,经导师签字、主管领导签字、二级单位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

4、资助金额将根据学生出国(境)日期按季度发放,第一笔资助金会在离校审批通过后发至研究生的校园卡上(请绑定相关银行卡);

5、受学校资助赴国(境)外访学的学生请申请加入学校赴国(境)外资助群(见当年学校通知),资助证明等相关文件及事宜均会在群里发布。联系方式:研究生院培养办李老师88836590;csulhh@c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