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课程必须按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中规定的开课学期进行排课,流程如下:
注意事项:
1、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公共课课表合理安排专业课课表,应避免与公共课上课时间相冲突。
2、所有课程原则上不得4学时连排,每门课每周不超过8学时。
3、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不能安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上课。
4、所有课表一经排定,任课教师须按课表上的时间、地点上课,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有序性和稳定性,不可擅自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