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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有关研究生学分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7号)等文件规定,对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有关研究生学分要求如下。

1.2019级直博生(直博生含本博创新人才,下同)、2020级直博生、2021级博士生(不含直博生)未完成课程学习、资格考试和论文开题,不能参评奖学金。

2.2020级博士生(不含直博生)未完成课程学习、资格考试、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不能参评奖学金。

3.2021级硕士生未完成课程学习、论文开题,不能参评奖学金。

4.2021级直博生、2022级博士生、2022级硕士生未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不能参评奖学金。

5.2016级及以后年级的八年制学生(学生年级以其本科新生入学时年级为准):

6学年评定时,必须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

7学年评定时,必须完成资格考试;

8学年评定时,必须完成论文开题。

请二级单位本学期按期组织完成研究生论文开题和博士生资格考试以及中期考核工作,同时核查研究生学分完成情况,并及时将有关课程和培养环节学分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免影响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奖学金评定将于20239月份组织申请和评定)。

请所有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核实学分完成情况及课程属性是否正确,如有误请联系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干事和研究生院及时处理。

上述事项研究生院联系人: 博士生:汤老师88876550

 硕士生:鲍老师88836997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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