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对标《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现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优秀案例和实践成果选树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优秀校企导师组
参与选树的校企导师组一般由3-5名成员组成,必须包含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我校推荐名额为1个。各单位在向学校推荐前须对团队成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推荐。优秀校企导师(组)需在以下方面具备突出表现:
(一)师德师风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遵循导师职业道德,将师德师风作为首要标准,恪守学术规范与工程伦理;
3.言传身教,弘扬教育家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激发学生爱党报国情怀,培育严谨求实、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
(二)教育教学
1.秉持前沿工程教育理念,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将最新科研成果、产业前沿动态融入教育教学与研究生指导过程,实现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思维的系统性培养;
2.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善于将关键核心领域关键技术难题转化为培养目标,校企协同负责学生培养方案、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工作;
3.注重教育教学研究,在课程建设、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指导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校企导师须主持或参与关键领域核心课程建设与教材编写,实现工程实际与课程教学有效衔接。
(三)工程攻关
1.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承担国家重大工程型号任务、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或重大建设项目等研发任务;
2.校企导师的学术水平与工程能力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比较优势,在学术前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3.注重在工程攻关过程中培养研究生,切实解决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与工程实践脱节的突出问题。
(四)团队建设
1.团队凝聚力强,分工科学,校企双方导师共同承担研究生指导等各项工作,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方面具有1年以上合作基础;
2.人员配置合理,校内导师要求师德师风优良、工程实践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一般应为相关领域学术带头人;企业或科研院所导师由高水平工程技术专家担任,一般应为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型号总师或重大项目负责人等;
3.团队成员专业结构与年龄结构合理,定期开展学习交流与研讨,建有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参加国内外研修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构建校企导师队伍发展共同体。
(五)社会服务
1.立足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攻关,积极参与政府和企业决策咨询,建设高水平工程领域智囊团和思想库,持续拓展科研工作的社会效益;
2.注重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面向行业企业生产实际,开展相关技术开发、工艺优化、检测检验和培训服务,推动创新成果向产业一线转移转化,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3.团队成员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人才培训、科技推广、专家咨询和公共学术事务等工作。注重工程硕博士就业引导和职业发展,持续向重点行业、重大工程和关键岗位输送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
二、改革优秀案例
参与选树的案例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我校推荐名额为1个。
(一)选树主题
优秀案例选树紧扣“新时代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与实践”,梳理凝练思路、方法、成效与经验。案例主要分为五个类别:校企协同机制(国家卓越工程学院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经验等);培养过程(项目制育人、工学交替培养、课程教材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技术中心建设等);校企导师队伍建设(双向流动机制、协同育人机制等);评价机制(招生选拔、毕业与学位、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资格互认衔接等);特色做法(其他关于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工作经验)。
(二)选树标准
选树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主题鲜明、措施有效,典型经验要有总结提炼,创新做法要有独到视角。
1.突出创新性
聚焦新时代下产教融合卓越工程师培养,紧跟国家战略需求,突破传统模式,打造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
2.突出典型性
充分发掘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中关于校企协同机制、培养过程、校企导师队伍建设、评价标准和特色做法等代表性案例,深化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重构和流程再造。
3.突出可操作性
应已有至少1年以上的实践探索,总结凝练的经验应对其他培养单位具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4.突出可验证性
应事实可溯源、相关主体可佐证,整体逻辑自洽且前后一致,确保案例真实可信,经得起评审核查与实践检验。
(三)选树要求
1.案例应包括案例背景、主要做法、主要成效、经验启示与主要意义等部分,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字数4500-5000字。
2.案例应为原创首发,不接受一稿多投。
3.优秀案例将被纳入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典型案例库,并作为卓越工程师培养校企导师研修班的教学内容;选树典型汇编“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典型案例选编”;邀请案例负责人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有关高峰论坛、国际研讨会等会议上作专题报告;遴选优秀成果推荐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上发表。
三、优秀实践成果
本届优秀实践成果选树面向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我校可在硕士和博士层次各推荐1项实践成果。每个二级单位最多可分别推荐1项,成果须由联合培养单位共同出具鉴定意见。
(一)选树主题
聚焦新时代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推荐在工程实践中攻克复杂关键技术问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已取得或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前景等方面的优秀实践成果。
(二)选树对象
工程类硕士学位实践成果:自首届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申报截止之日(2025年7月30日)起,已进入申请(或完成)学位答辩的实践成果。
工程类博士学位实践成果:自202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颁布之日起,已进入申请(或完成)学位答辩的实践成果。
(三)成果类型
实践成果应来源于技术攻关与工程或设备改造、工艺与产品创新、新材料与新设备的研发、前沿技术引进吸收与再创新、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优化、原创性研究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探索等。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转发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学位办〔2024〕18号)、《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学位办〔2023〕19号),选树实践成果类型分工程博士、工程硕士两个层次,具体如下。
1.工程博士。包括重大装备、仪器设备、其他硬件产品、软件产品、设计方案、技术标准以及其他体现相关领域特色的同等水平的实践成果等7种类型。
2.工程硕士。包括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以及其他体现相关专业领域特色的同等水平的实践成果等5种类型。
(四)选树要求
1.价值导向正确
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产业升级需求,不得存在意识形态领域或科技伦理方面的风险隐患。
2.工程性与实践性突出
成果应源于真实的工程应用场景或重大工程项目,聚焦具体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具有明确的工程依托背景,具备可落地、可操作、可重复的实践属性。
3.创新性与应用性显著
成果应在关键技术攻关、工艺流程改进、产品研发设计、系统架构优化或标准规范制定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或显著改进,须体现明确的创新点。选树成果需贴合产业技术升级需求,在工程应用中体现改进或优化价值,具备落地可行性与较高的应用收益、推广价值。
4.产教融合导向鲜明
成果须体现校企协同、产教融合的培养机制,反映高校学术指导与企业工程实践指导的深度融合,彰显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的育人导向。
四、申报流程
(一)二级培养单位推荐
请相关二级培养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26年6月1日前报送相应《推荐表》及《汇总表》(见附件)至研究生院:电子版材料(word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为“二级培养单位名称-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或改革案例或实践成果)推荐材料”;纸质版材料含《推荐表》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需与电子版完全一致,二级单位负责人需在《汇总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申报优秀实践成果者还需额外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
1.《实践成果总结报告》(word版);
2.实践成果展示视频(mp4格式,时长不超过6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分辨率不低于720P,要求构图合理、图像配音清晰)。
(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对申报材料作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提出推荐名单。
(三)公示与上报
学校公示名单并向联合体提交材料,后续由联合体组建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公布获评名单。
五、其他事项
1.联合体将为“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入选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并在联合体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设专栏,持续宣传优秀导师组的先进事迹和育人成果。邀请优秀校企导师组在卓越工程师培养高峰论坛、国际研讨会等会议上作专题报告和经验分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推动校企导师队伍建设经验在全国范围内交流共享。
优秀案例将被纳入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典型案例库,并作为卓越工程师培养校企导师研修班的教学内容;选树典型汇编“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典型案例选编”;邀请案例负责人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有关高峰论坛、国际研讨会等会议上作专题报告;遴选优秀成果推荐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上发表。
联合体将为优秀实践成果颁发证书,邀请作者或推荐单位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有关会议上作专题报告,推荐至相关媒体宣传报道和有关期刊发表,并视情况纳入成果汇编。
2.联系方式:
岳麓山校区第三办公楼研究生院:
(1)优秀校企导师组:
李老师,307室,0731-88836590,csulhh@csu.edu.cn
(2)培养改革优秀案例:
刘老师,307室,0731-88876805,yjsypyb@csu.edu.cn
(3)优秀实践成果:
周老师,404室,0731-88836829,xuewei@csu.edu.cn
附件:
1.《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推荐表》
2.《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推荐表》
3.《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推荐表》
4.《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材料报送汇总表》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