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管理 >> 专业学位 >> 正文

关于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改革优秀案例和优秀实践成果选树工作的通知

二级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对标《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优秀案例和实践成果选树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优秀校企导师组

    参与选树的校企导师组一般由3-5名成员组成,必须包含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我校推荐名额为1个各单位在向学校推荐前须对团队成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推荐。优秀校企导师(组)需在以下方面具备突出表现:

    (一)师德师风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遵循导师职业道德,将师德师风作为首要标准,恪守学术规范与工程伦理;

    3.言传身教,弘扬教育家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激发学生爱党报国情怀,培育严谨求实、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

    (二)教育教学

    1.秉持前沿工程教育理念,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将最新科研成果、产业前沿动态融入教育教学与研究生指导过程,实现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思维的系统性培养;

    2.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善于将关键核心领域关键技术难题转化为培养目标,校企协同负责学生培养方案、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工作

    3.注重教育教学研究,在课程建设、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指导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校企导师须主持或参与关键领域核心课程建设与教材编写,实现工程实际与课程教学有效衔接。

    (三)工程攻关

    1.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承担国家重大工程型号任务、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或重大建设项目等研发任务;

    2.校企导师的学术水平与工程能力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比较优势,在学术前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3.注重在工程攻关过程中培养研究生,切实解决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与工程实践脱节的突出问题。

    (四)团队建设

    1.团队凝聚力强,分工科学,校企双方导师共同承担研究生指导等各项工作,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方面具有1年以上合作基础;

    2.人员配置合理,校内导师要求师德师风优良、工程实践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一般应为相关领域学术带头人;企业或科研院所导师由高水平工程技术专家担任,一般应为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型号总师或重大项目负责人等;

    3.团队成员专业结构与年龄结构合理,定期开展学习交流与研讨,建有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参加国内外研修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构建校企导师队伍发展共同体。

    (五)社会服务

    1.立足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攻关,积极参与政府和企业决策咨询,建设高水平工程领域智囊团和思想库,持续拓展科研工作的社会效益;

    2.注重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面向行业企业生产实际,开展相关技术开发、工艺优化、检测检验和培训服务,推动创新成果向产业一线转移转化,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3.团队成员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人才培训、科技推广、专家咨询和公共学术事务等工作。注重工程硕博士就业引导和职业发展,持续向重点行业、重大工程和关键岗位输送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

    二、改革优秀案例

    参与选树的案例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我校推荐名额为1个

    (选树主题

    优秀案例选树紧扣“新时代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与实践”,梳理凝练思路、方法、成效与经验。案例主要分为五个类别:校企协同机制(国家卓越工程学院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经验等);培养过程(项目制育人、工学交替培养、课程教材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技术中心建设等);校企导师队伍建设(双向流动机制、协同育人机制等);评价机制(招生选拔、毕业与学位、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资格互认衔接等);特色做法(其他关于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工作经验)。

    (二)选树标准

    选树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主题鲜明、措施有效,典型经验要有总结提炼,创新做法要有独到视角。

    1.突出创新性

    聚焦新时代下产教融合卓越工程师培养,紧跟国家战略需求,突破传统模式,打造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

    2.突出典型性

    充分发掘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中关于校企协同机制、培养过程、校企导师队伍建设、评价标准和特色做法等代表性案例,深化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重构和流程再造。

    3.突出可操作性

    应已有至少1年以上的实践探索,总结凝练的经验应对其他培养单位具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4.突出可验证性

    应事实可溯源、相关主体可佐证,整体逻辑自洽且前后一致,确保案例真实可信,经得起评审核查与实践检验。

    (三)选树要求

    1.案例应包括案例背景、主要做法、主要成效、经验启示与主要意义等部分,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字数4500-5000字。

    2.案例应为原创首发,不接受一稿多投。

    3.优秀案例将被纳入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典型案例库,并作为卓越工程师培养校企导师研修班的教学内容;选树典型汇编“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典型案例选编”;邀请案例负责人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有关高峰论坛、国际研讨会等会议上作专题报告;遴选优秀成果推荐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上发表。

    三、优秀实践成果

    本届优秀实践成果选树面向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我校在硕士博士层次各推荐1项实践成果每个二级单位最多可分别推荐1项,成果须由联合培养单位共同出具鉴定意见。

    (选树主题

    聚焦新时代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推荐在工程实践中攻克复杂关键技术问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已取得或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前景等方面的优秀实践成果。

    (二)选树对象

    工程类硕士学位实践成果自首届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申报截止之日(2025年7月30日)起,已进入申请(或完成)学位答辩的实践成果。

    工程类博士学位实践成果:自202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颁布之日起,已进入申请(或完成)学位答辩的实践成果。

    (三)成果类型

    实践成果应来源于技术攻关与工程或设备改造、工艺与产品创新、新材料与新设备的研发、前沿技术引进吸收与再创新、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优化、原创性研究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探索等。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转发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学位办〔2024〕18号)、《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学位办〔2023〕19号),选树实践成果类型分工程博士、工程硕士两个层次,具体如下。

    1.工程博士。包括重大装备、仪器设备、其他硬件产品、软件产品、设计方案、技术标准以及其他体现相关领域特色的同等水平的实践成果等7种类型。

    2.工程硕士。包括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以及其他体现相关专业领域特色的同等水平的实践成果等5种类型。

    (四)选树要求

    1.价值导向正确

    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产业升级需求,不得存在意识形态领域或科技伦理方面的风险隐患。

    2.工程性与实践性突出

    成果应源于真实的工程应用场景或重大工程项目,聚焦具体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具有明确的工程依托背景,具备可落地、可操作、可重复的实践属性。

    3.创新性与应用性显著

    成果应在关键技术攻关、工艺流程改进、产品研发设计、系统架构优化或标准规范制定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或显著改进,须体现明确的创新点。选树成果需贴合产业技术升级需求,在工程应用中体现改进或优化价值,具备落地可行性与较高的应用收益、推广价值。

    4.产教融合导向鲜明

    成果须体现校企协同、产教融合的培养机制,反映高校学术指导与企业工程实践指导的深度融合,彰显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的育人导向。

    四、申报流程

    (一)二级培养单位推荐

    请相关二级培养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并2026年6月1日前报送相应《推荐表》及《汇总表》(见附件)至研究生院:电子版材料(word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为二级培养单位名称-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或改革案例或实践成果推荐材料纸质版材料《推荐表》一式份、《汇总表》一式一份需与电子版完全一致,二级单位负责人需在《汇总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申报优秀实践成果者还需额外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

    1.《实践成果总结报告》(word版);

    2.实践成果展示视频(mp4格式,时长不超过6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分辨率不低于720P,要求构图合理、图像配音清晰)

    (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对申报材料作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提出推荐名单。

    (三)公示与上报

    学校公示名单并向联合体提交材料,后续由联合体组建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公布获评名单。

    五、其他事项

    1.联合体将为“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入选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并在联合体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设专栏,持续宣传优秀导师组的先进事迹和育人成果。邀请优秀校企导师组在卓越工程师培养高峰论坛、国际研讨会等会议上作专题报告和经验分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推动校企导师队伍建设经验在全国范围内交流共享。

    优秀案例将被纳入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典型案例库,并作为卓越工程师培养校企导师研修班的教学内容;选树典型汇编“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典型案例选编”;邀请案例负责人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有关高峰论坛、国际研讨会等会议上作专题报告;遴选优秀成果推荐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上发表。

    联合体将为优秀实践成果颁发证书,邀请作者或推荐单位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有关会议上作专题报告,推荐至相关媒体宣传报道和有关期刊发表,并视情况纳入成果汇编。

    2.联系方式:

    岳麓山校区第三办公楼研究生院:

    (1)优秀校企导师组:

    李老师,307室,0731-88836590,csulhh@csu.edu.cn

    (2)培养改革优秀案例:

    刘老师,307室,0731-88876805,yjsypyb@csu.edu.cn

    (3)优秀实践成果:

    周老师,404室,0731-88836829,xuewei@csu.edu.cn

 

附件:

1.《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推荐表》

2.《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推荐表》

3.《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推荐表》

4.《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材料报送汇总表》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