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湘教通〔2023〕215号),学校现组织开展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及2021、2022年基地建设情况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基地建设定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符合国家和省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2. 基地分为科教融汇联合培养基地与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两类。科教融汇联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基地的牵头学科应优先基础学科、世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一流培育学科;
3. 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为学校,共建单位一般应是已与学校建立校基地或有意向与学校建立校基地的省内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共建单位不得是普通本科高校或高职院校,也不得是学校直属附属医院、附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办企业等。基地须设在共建单位;
4. 如共建单位在外省的,经教育厅同意立项后还须向共建单位所在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 合作双方至少已有2 年(含)以上实质性合作经历,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与“三高四新”密切相关的科研、产业机构联合申报;
6. 基地应具备研究生培养所需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及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为研究生进入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管理等保障条件。有一支能够满足研究生联合培养需要、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导师队伍;
7. 合作双方在基地建设、联合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合作交流等方面具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
8. 基地应聚焦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急需,通过优化基地生源结构、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保障机制及评价机制等措施,着力培养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9. 鼓励跨学科专业与校内多个二级单位联合申报,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基地。
二、申报限额
学校2023年限额申报数为12项,其中科教融汇联合培养基地为4项,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为8项。
三、有关材料
1. 合作双方共同填写并加盖共建单位公章的《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二级培养单位基地负责人签字,但不盖章,经审批同意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盖章;
2. 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见附件2,一式四份);
3. 基地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
4. 二级培养单位汇总后填写《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
5. 基地建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每三年为一建设周期,建设周期内每年开展年度检查,建设周期期满开展评估验收,经检查和评估达到要求的可进入下一年度或下一个周期建设,续签基地协议书,未能通过检查或评估的将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基地称号。
学校 2021、2022 年立项建设的基地须同时提交上一年度基地建设情况报告(见附件4,一式两份),包括基地一年中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经费使用、产业化和基地建设情况及下一步建设打算等。
四、报送要求
所有材料请最迟于2023年7月17日提交至研究生院三办308,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sulhh@csu.edu.cn
联系人:校本部三办308室 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36590
联系邮箱:csulhh@csu.edu.cn
请注意:因申报阶段处于暑假轮休期间,请有意申报的二级培养单位先通过线上形式联系,避免假期跑空。
附件:
1. 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
2. 中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书
3. 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汇总表
4. 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情况表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