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中南大学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的通知》(中大研字〔2018〕37号),现将2019年度立项的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经费下拨至各项目,并对项目的后续管理提出要求,请务必遵照执行。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要求各研究生项目负责人认真研读《中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7〕)(附件2)《中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大财字〔2017〕10号)(附件3)等文件领会文件精神。
2、作为中央专项经费,项目经费开支需按照《中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并严格遵照时间节点完成经费预算执行,重点关注本学期放假前,8月30日、9月20日、10月20日、12月10日五个关键时点。
(1)本学期放假前,深入开展项目研究,加快项目经费执行;
(2)8月30日之前,经费执行率不得低于65%;
(3)9月20日之前,经费执行率不得低于75%;
(4)10月20之前,经费执行率不得低于85%;
(5)12月10日之前,经费执行完毕;
(6)允许并鼓励超前完成预算执行。
3、学校将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必要时进行中期进展汇报,中期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终止经费资助。
4、结题验收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5、受项目资助的研究生须通过结题验收后才能进行毕业资格申请和学位论文答辩。对应结题报告可从研究生院-培养管理-表格下载。每年3月底、9月底集中受理项目结题申请。
6、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并按照经费使用管理要求,加快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各二级单位和导师应及时督促课题组按计划、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7、项目立项文件公布于中南大学-校内公文栏,项目编号、经费等详见附件4。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