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提升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对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方面一系列文件进行了修订,建立了基于绩效考核与能力评价的研究生奖助和激励办法。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学校奖助学金系列文件,特要求如下:
一、制订本单位实施细则
各二级培养单位应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从事研究生教育的管理人员对上述文件进行学习。要求每一位都要充分领会把握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并结合本单位和学科专业特点,制订本单位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于5月10日送培养办审核及备案(电子文档发至yzbp@csu.edu.cn):
1、制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制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3、制订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4、制订研究生导师支付助学金最低标准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学生的权利及义务。
二、认真开展学习系列文件的宣讲活动
按学校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宣讲活动,让每一位导师和学生都要充分了解政策、领会文件精神,激发创新活力。
1、宣讲时间:5月25日前完成;
2、宣讲内容:学校奖助学金系列文件、本单位实施细则;
3、宣讲对象:研究生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大三(4年制)、大四(5年制)本科生。
特别提示:为吸引中南大学优秀本科生报考我校,结合招生宣传,要求大三(4年制)、大四(5年制)本科生也必须全部参加宣讲会或进行专场宣讲。
请将宣讲的通知(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宣讲材料(PPT)及每场宣讲现场拍摄的照片分别于宣讲前和后3天发至1823163553@qq.com。研究生院将对二级单位的宣讲活动进行抽查。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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