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南大学在读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
资助立项申请的补充通知
各二级培养单位: 财政部、教育部在2019年2月2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原来的文件《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0]286 号)同时废止,因此,中南大学在读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资助项目的国外生活费资助标准按新文件的80%执行。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