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2〕2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2024—2025年春季学期各类别研究生教学任务落实主要包括教学任务下达与教学课表编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下达
(一)操作系统
各二级培养单位在“中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csu.edu.cn)(以下简称“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下达并落实本单位2024—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任务。(注:课程开班及任务下达时请选择2024—2025年春学期)
(二)时间要求
教学任务下达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15年1月6日(系统录入截止时间)。
(三)授课教师要求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或助理教授经学院批准,并向研究生院报备。鼓励任课教师进行团队授课,发挥教学经验丰富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同一任课教师在同一学期内独立承担的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门(承担全校性公共课的任课教师可适当增加)。
(四)开课人数要求
原则上博士生课程选课人数不低于3人(含3人),硕士生课程选课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
根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情况,未达到开课人数要求的课程清单详见附件1,因课程未达到开课要求无法开课的,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及时通知研究生修改个人培养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开课,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在2025年1月3日前提交开课申请报告,未提交报告的课程均无法下达教学任务。
(五)同一门课开设多个班级或多学期
二级培养单位同一门课如需开设多个教学班级或多个学期,由教务老师在下达教学任务时确定各班级上课学生名单。(如“论文写作与学术道德”课程,MBA、MPA专业课等课程,可通过勾选或导入的方式确定各班级学生名单)
(六)课程继承与跨学院开课
二级培养单位严格对照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以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下达并落实本单位教学任务。二级培养单位如需开设非本单位牵头的研究生课程以及选课人数较多的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开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联系研究生院统筹协调开班。
(七)非全日制及同等学力研究生开课
非全日制及同等学力研究生公共课和专业课原则上集中安排在周末授课,可采取线上授课、线上线下同步授课等形式开展课程教学。
二、教学课表编排
(一)操作系统
教学任务下达后,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在“中南大学研究生排课系统”(http://pkgx.csu.edu.cn)(以下简称“排课系统”)中编排2024—2025年春季学期课程课表,要求每门课均需在排课系统进行排课,本年度教学工作量计算将以排课系统信息与督导专家查课为准。(排课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二)时间要求
教学课表编排时间:2025年1月7日―2015年1月18日(系统录入截止时间)。
(三)排课要求
研究生院负责公共课课表安排,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专业课课表安排。每门课程每周不超过8学时,原则上不得4学时连排。
(四)课表上传及公布
课表编排完成后,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在“排课系统”下载本单位课表,核对确认无误后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并至少在2024—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前1周向研究生公布课表。
(五)教师调课要求
教师应严格按照课表上的时间、地点上课,不可擅自变动。因特殊情况(如生病、出国参加重要国际会议、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等),任课教师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在“中南大学研究生排课系统”(http://pkgx.csu.edu.cn)办理调课申请手续,经学校审批后方可调课。任课教师需将调课变化情况及时通知到上课研究生。未经批准,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或由他人代课。
三、教学任务与课表材料提交
所有教学任务与课表编排落实完毕后,二级培养单位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本单位2024—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汇总表,教学任务汇总表和教学课表由本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由二级培养单位自行存档,盖章扫描后的电子版(任务汇总表和课表)于2025年2月17日前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jspyb@csu.edu.cn。
四、其他说明
2024级及之后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与所修课程挂钩,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对系统自动预选的本学期所修课程进行确认并提交,如需更换调整本学期所修课程,需先申请修改个人培养计划,待计划修改后方可改修相应课程。
五、联系人
谢老师,88830210;李老师,88877731。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