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中期考核基本要求
1.2019级及以后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至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至少1年。
2.中期考核在学位论文开题1年后进行,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于每年的中期考核工作前2个月发布通知。
3.在国外或境外访问学习的研究生因时间冲突,或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在校按期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参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进行远程考核。
二、考试组织、内容与评定
(一)考试组织
1.中期考核由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业方向负责人统一组织,并成立相应的中期考核评审小组。
2.中期考核评审小组成员由3-5名博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中期考核评审小组设秘书1名。跨学科(门类)的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参加。
3.中期考核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阐述时间不少于25分钟。
4.中期考核评审小组应全面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实践、社会实践、科研训练、论文进展及科研创新能力等。
5.博士研究生必须在中期考核前两周填写《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提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并在中期考核时提供《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等纸质稿给评审小组成员审阅。
6.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布中期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博士研究生名单。为加强对中期考核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教育督查督导专家进行检查与评估。
7.中期考核结束后,评审小组进行集体评议,给出评审意见、评定成绩等级,并在纸质《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上填写评审意见和成绩等级。中期考核的相关材料由评审小组秘书负责汇总,并在中期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将《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等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8.中期考核结束后两周内,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管理系统录入中期考核评定等级;并将《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等纸质材料整理后在本单位存档。
(二)考试内容
1.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组织纪律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达到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
2.实践环节学习情况:主要考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社会实践、学术研讨与学术交流等实践环节的执行情况。
3.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主要结合研究生论文研究课题进展情况、文献综述、学术论文发表等科研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查研究生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科研工作,研究课题的进展情况,是否有违反学术道德情况,以及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三)考试评定
中期考核评审按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1.中期考核成绩为B以上者应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对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并提交至导师审核确认。
2.中期考核成绩为C的,二级单位应出具考核警告的书面通知,研究生应根据评审小组提出具体建议要求,撰写整改报告,并提交至导师审核确认。
3.中期考核成绩为D即为未通过考核,未通过者应重新进行中期考核,两次中期考核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4.非直博生在第六学期结束前、直博生在第七学期结束前未通过中期考核者,不能参加下一年度的奖助金评定。
5.博士研究生入学6年内未通过中期考核者作退学处理。
三、复议
研究生如对考试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复议申请,培养单位受理并复核,同时根据复核的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研究生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继续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考试情况进行审核和评判。
附件:
1、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2、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
3、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封面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