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
现转发《关于开展第四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16]39号)。
“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是工程领域的重要奖项和荣誉,“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的获得是体现培养单位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水平和培养特色的重要标志之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教指委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申报与推荐工作。同时希望各有关学科和导师应强化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并注重在培养过程中发现好的苗子,积累实践成果作为今后申报的素材。今后研究生院将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获奖情况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之中。
现将本次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1、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与实施,并与实习实践单位联系、沟通,共同推荐参评人选1-2名。推荐时应对材料进行核实,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研究生院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后择优推荐至教指委评审。
二、评选范围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获得学位的全日制工程硕士。
三、评选条件
1、参评者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2、以参评者本人为主完成实习实践任务;
3、参评者所完成的实习实践任务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成果突出(如填补企业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或者对填补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4、实习实践成果属于参评者所授予学位的工程领域范畴中。
具体见《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
四、材料报送
1、《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附件3),PDF格式,文件名:10533+工程领域名称+申请者姓名.pdf;
注:推荐表中签名处可使用电子签名或打印签名后扫描。
2、《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附件4),excel格式,文件名:10533+二级单位名称;
3、《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附件5),word格式,文件名:10533+工程领域名称+申请者姓名;
有关支撑证明材料(被推荐者发表的论文、申请的发明专利、获得的奖励荣誉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
附件:
1. 关于开展第四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2. 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
3. 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
4. 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
5. 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