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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递交2017年秋季成绩单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研究生助理: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6] 343号)规定,研究生院要求各二级单位需在每年的430日及1030日以前,将上一学期的成绩单按照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类别以课程编号为序分别汇总,并交研究生院备案。现将此次成绩单汇交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范围:2017年秋季成绩单原件,各单位留存成绩单复印件。

2.对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型含基地班)。

3.时间:201742-2017420日。

4.地点:三办公楼310# 曾佩 88876805

5.要求:各单位研究生助理应根据学期课程安排表清理成绩单,并如实填写附件中的2017年秋季-中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交接明细单

 


附件:
附件1:附:2017年秋季-中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交接明细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