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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南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工作,学校决定参照《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19]56号),对硕士研究生实施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与培养环节且成绩合格,达到了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但未达到学位论文水平或送审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与培养环节且成绩合格,达到了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人申请、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可向研究生院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1.导师认为学位论文未达到学位论文水平;

     2.学位论文未达到送审条件;

     3.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二、毕业论文要求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分别制定博士、硕士毕业论文要求(涉及多个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由学位点建设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经所在一级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于1230号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备案。已提交博士毕业论文要求(见表1)的二级单位,需补充制定硕士毕业论文要求。

    三、硕士毕业论文答辩要求

(一)二级培养单位负责组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审,评阅人为2人,均应为本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所有专家评审意见均为同意毕业答辩者,由二级单位提交审核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二)毕业论文答辩程序参照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执行,其他事宜遵照《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19]56号)执行。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未通过者,准予结业并颁发结业证书。

四、硕士毕业论文审批上报材料

(一)中南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

(二)2位专家评审意见原件。

(三)毕业论文1份(论文封面、扉页、毕业论文原创性声明以及内页的页眉均为 “硕士毕业论文”)。

(四)研究生成绩单1份。

五、材料报送形式及时间、地点

(一)材料报送形式:所有材料报送纸质版。

(二)材料报送时间:工作日每周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为:周一800-11301430-1700

(三)材料报送地点:1.博士毕业论文材料报送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公楼308室,联系电话:0731-888765502.硕士毕业论文材料报送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公楼305室,联系电话:0731-88836997

六、其他事宜

(一)自答辩通过之日起2年内(但不可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位论文水平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研究生,可向所在培养单位以书面形式申请学位,报研究生院审批后进入学位申请程序。申请学位需重新提交学位论文,并按照学校文件完成全部学位申请与授予程序。逾期未申请学位的,学校将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二)学位论文送审时间未超过学校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若因入学年限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造成学位信息无法上报而不能获得学位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三)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日常解释。

     附件:

          1.中南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

         2.中南大学毕业论文专家评阅书

         3.中南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

         4.毕业审批书

         5.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简图

         6.1: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毕业论文要求提交备案统计情况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9123


附件:
附件1: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简图.png
附件2:中南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docx
附件3:硕士研究生毕业审批书.docx
附件4:中南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专家评阅书.doc
附件5:中南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docx
附件6: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毕业论文要求提交备案统计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