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 究 生 院 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范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就我校2020年秋季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目前已达到毕业要求(按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 包括补修课>学习及培养环节要求,2017级研究生须保证学位论文开题及学位论文答辩间隔1学年以上时间)、拟毕业的各类别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审核程序 1、研究生申请 (1)拟毕业研究生登录“中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管理系统”个人主页直接单击“毕业申请”链接,据实选择“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后点击“毕业申请”按钮提交(操作指南见附件1)。既申请获“毕业证”、又申请获“学位证”,则二者均要选取;若只申请获“毕业证”、不要求获取“学位证”,则只选“毕业申请”选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有学位证,没有毕业证,多选无效。研究生学业及培养环节未完成、不满足毕业条件者不能提交毕业申请。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才能进行申请。 (3)符合提前毕业要求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须办理提前毕业审批手续。研究生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2),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申请。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不用在“管理系统”中进行毕业申请。 (4)上个学期已通过毕业审核而未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和已通过毕业审核未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的博士研究生,本学期仍需按照毕业审核流程重新申请。 (5)申请毕业论文答辩、而非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中大研字【2020】62号)执行。 2、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1)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登录“管理系统”,在“毕业管理”模块的“学院毕业审核”栏进行审核。 (2)直博生和来华留学研究生在“管理系统”里学分标准设置上有部分没有与培养方案对接,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不能由系统来完成,须由二级单位研究生教育干事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拟毕业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学分以及培养环节等进行人工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在管理系统点击“通过”提交。 (3)针对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干事须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以及二级培养单位确定的提前毕业条件,对其课程学习、培养环节、以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中南大学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汇总名单》(附件3)并签字盖章、连同《中南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进行复审。 申请材料报送地点:校本部三办308室(博士研究生),校本部三办305室(硕士研究生)。 3、研究生院复审 研究生院培养办在二级培养单位审核基础上对全校拟毕业研究生进行复审,复审完成后在“管理系统”中确认毕业审核通过。 针对提前毕业申请研究生,研究生院复审通过后在“管理系统”--“毕业管理”—“研究生院毕业审核”功能模块内添加毕业审核通过名单。 研究生可在“管理系统”--“毕业申请”栏查询学校复审结果。 4、研究生毕业成绩单打印及盖章 研究生院对“毕业审核”通过的研究生“毕业成绩单”统一套章打印(带中南大学水印,一式四份),完成后连同《汇总名单》下发各二级培养单位。 三、审核时间安排 研究生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时间为2020年9月3日—30日。请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提交“毕业审核”情况及时进行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进行复审。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其申请材料提交研究生院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四、其他事项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须严格按照研究生入学当年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课程和培养环节合格。 2、由于毕业审核是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的规定环节,请各二级单位通过多种途径尽可能通知到每一位满足毕业条件拟毕业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申请,确保研究生答辩等后续环节不受影响。 3、对未进行毕业审核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不得组织其进行学位或毕业论文答辩。 附件 1、研究生毕业审核操作指南。 2、中南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3、中南大学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汇总名单。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