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管理 >> 教学管理 >> 正文

关于修订完善并提交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与学位授予标准终稿的通知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关于修(制)订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中大研究生院字〔2019〕28号)、《中南大学关于修(制)订2020版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指导意见》(中大研究生院字〔2019〕29号)、《关于修改完善<2020 版博士、硕士培养方案与学位授予标准>(初稿)的通知》(研院〔2019〕0507)、《关于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与学位授予标准系统导入及提交纸质版的通知》(研院〔2020〕0310)等文件要求,学校在各二级单位提交评培养方案与学位标准初稿的基础上,于年初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了通讯评议并反馈了修改意见,6月底—7月初,学校分学科组织专家进行了集中审定,并再次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为确保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与学位授予标准质量,现就终稿提交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牵头单位务必组织涵盖所在一级学科专业类别的所有二级培养单位认真研讨并修改完善,形成定稿。具体修改意见详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

(一)所有报送材料都必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纸质版材料都必需有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院长签字盖章。学位授予标准、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纸质版必须是系统提交后导出的带有“中南大学”水印的版本。

(二)报送时间:7月10日前(医学学科7月13日前)在教务系统核准提交,并报送以下文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一份:

1. 《2020版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和《2020版学位授予标准学位论文创新性成果要求汇总表》

2. 《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

3. 《2020版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汇总表》

(三)学位授予标准(材料1)提交至研究生院郭老师签收(3办401,电话:88876048),电子版发至(gzx@csu.edu.cn);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等材料(材料2-3)提交至研究生院谢老师签收(3办307,电话:88876805),电子版发至(yjspyb@csu.edu.cn)。

 

附件1:培养方案与学位标准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修改意见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7月7日



附件:
附件1:附件1:培养方案与学位标准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修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