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根据《中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学位授予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6年下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本学期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定于12月中下旬召开会议审议学位授予工作。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应于12月10日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完成学位审核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学位材料。分委会会议议程见附件1,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不是分委会成员的,应当列席会议;学位授予材料提交要求见附件2。
特别提醒:因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改革,学生提交的纸质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须为与毕业证书照片、学信网学历注册照片完全一致的2寸蓝底证件照。
二、着力压实各环节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质量监管责任。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1)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使命,把牢正确办学方向,各二级培养单位与导师应着力加强学位授予各环节的意识形态问题审核,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意识形态由导师负责把关。
(2)规范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中的人工智能工具使用。请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及导师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印发的《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中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指南》(链接:https://gra.csu.edu.cn/info/1021/40985.htm)。学位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诚信、科学、安全地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恪守学术规范;导师应当对学生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合规性进行指导与审查,防范学术不端风险。
(3)压实答辩秘书职责。答辩秘书须增强履职尽责意识,如实、全面记录答辩专家指出的问题,并将答辩记录反馈至相关导师,严禁出现学生代为记录、问题记录避重就轻现象,研究生院将在答辩巡查中重点检查(学位答辩表决票详见附件3)。
(4)科学运用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审意见。各二级培养单位不得简单、盲目依赖评审结果,应着重审查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根据各环节专家意见的修改情况。对于已退休导师指导的研究生、“评审结果赋分为-1分”的研究生、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第7年及以上、硕士第5年及以上,下同)研究生,应在分委会会议重点讨论、把关学位质量。
(5)分委会主席须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以ppt形式汇报本分委会学位审核情况。汇报内容包括本批次上会人员的学位授予整体情况、已表决通过但须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点汇报的人员情况(包括已退休导师指导的研究生、“评审结果赋分为-1分”的研究生、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及其他表决未获全票通过的研究生等)。
三、学位申请的提交与审核。所有学位申请人员按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gms.csu.edu.cn)提交信息核查无误的学位申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及各分委会按照《中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申请流程》(https://gra.csu.edu.cn/info/1068/14488.htm)审核学位申请。分委会对学位申请不予受理或作出暂缓授予学位决定的,应自作出决定后七日内书面通知学位申请人。
四、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撰写规范检测。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格式参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中大研字〔2022〕8号)(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XZFW&JLNM=9CFE8926B13143009D5EB424333AAD6C)及《中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参考样例》(附件4)执行。学校已启用“格式规范检测功能”,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在申请查重和提交最终版前应进行并通过格式规范检测,相关要求和操作说明由二级培养单位具体通知。
五、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查重与检测(含AIGC检测)。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查重与检测按《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与检测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2〕30号,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XZFW&JLNM=953CFE5C45D04C1D8E047ADC0A80FD1D)文件执行。此外,为加强学术道德与学术诚信教育,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使用,对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送审版及最终版)进行AIGC检测。检测完成后,研究生本人、导师及教育干事均可通过平台查询结果并下载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由导师及分委会联合审核。
六、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修改情况审核。分委会审核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后修改情况表》扫描件(附件5),二级培养单位完成修改情况表审核(审核应包括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各环节签字盖章是否齐全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重点审核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修改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学位信息审核、形成《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附件6)。
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延缓公开申请。我校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公网公开。确因特殊情况需延缓公开的,申请人需填写《中南大学硕(博)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延缓公开申请表》(附件7),经导师及分委会严格审核后,由教育干事统一填写《中南大学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延缓公开申请汇总表》(附件8),提交校学位办。延缓公开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最终版提交。为加强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管理,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最终版(电子版)存档由研究生院移交图书馆,学位申请人无需另行提交(同等学力硕士须提交学位论文最终版至全国同等学力硕士管理平台);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最终版(纸质版)提交按附件2中相关要求执行。注意事项如下:
(1)认真检查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最终版(纸质版及电子版)封面、扉页信息与教育管理系统中信息是否完全一致,是否缺页,图表及公式是否清晰完整;
(2)最终版(电子版)封面应为白底,无需套用精装版封面页;
(3)扉页和授权页信息须填写完整,手写签名并扫描,将扫描后的pdf合并至最终版指定位置处(不能使用照片或图片的形式插入)。
九、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选入库。根据《中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中大研字〔2021〕79号)(http://oa.its.csu.edu.cn/Home/ReleaseMainText/4866B17D5B8E4C5F8C0E9BDDC4436001),各二级培养单位应收齐有意申报优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生的《中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申请表》(附件9),经分委会审核同意后,汇总列入《各单位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候选名单汇总表》(附件10),并将签字盖章后的附件10扫描件发至校学位办备案(纸质版材料请各单位存档备查)。
中南大学学位管理办公室
2026年9月17日